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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6/3/3 11:29:17 关注:4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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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围绕肉制品生产、流通、餐饮、网监各环节,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2.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9303)及《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要求的行为;3.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肉的行为;4.使用其他畜禽肉(如鸭肉、鸡肉等)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及加工“牛肉卷”“羊肉卷”、血制品等产品中血源性成分与声称不符或无相应成分的行为;5.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记录不完整、虚假记录或保存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为。
6.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禁使用亚硝酸盐、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过期、变质原料,生产过程无记录或记录虚假,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行为。
7.贮存、运输、交付过程温控不当,出厂检验弄虚作假、检验结果不合格仍出厂销售,监督抽检不合格后未按要求整改仍继续生产经营等行为。
8.酱卤肉制售店、烧烤店、火锅店、外卖餐饮单位等餐饮主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9.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未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信息,平台未履行审核把关义务等行为。
全市各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对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如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通告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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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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