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牧原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内乡县财政局、内乡县农业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内财预2014588 号)文件。根据文件,内乡县财政局、内乡县农业局给予公司1531万元补贴,具体用于公司生猪养殖所需小麦、玉米及其他原料等的购买。目前,该资金已划入公司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被确认为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该损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