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保财险签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12/3 10:45:00 关注:52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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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赵万一、吴淑丽)11月21日,人保财险唐山市分公司与曹妃甸地区养殖户签订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河北省内第一单,为该育肥猪养殖户提供了总价值140万元的风险保障。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河北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猪粮比”为参照。“猪粮比”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即卖1千克生猪可以买几千克玉米。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在保险期内,如果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给予养殖户赔偿。
人保财险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始终秉承“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的企业使命,不断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工作,满足农民的保险需求,河北省分公司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根据各县(市)区不同的财政状况、农业人口比例和养殖户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需求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梳理出曹妃甸区和丰南区适合试点推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并主动将调研结果及时向唐山市政府进行汇报。今年7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唐山市2015年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唐政办函〔2015〕130号),明确“市政府决定今年在曹妃甸区、丰南区共同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1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条款(唐山曹妃甸、丰南适用)》经过报备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目前,曹妃甸和丰南两个试点地区按照约定的生猪出栏体重和玉米价格,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金额每头为800元,保险费率5%,每头保险费40元,其中唐山市级财政承担50%,县级财政承担30%,农户自担20%,换言之,农户只需承担8元,就可以最多得到每头猪800元的生猪价格补偿。
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是河北农业风险保障进行保险产品创新的一种尝试,可以有效化解养殖户(场)市场风险,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保持生猪饲养规模,稳定市场供应,避免生猪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同时,通过划分保险责任和制定投保条件,促使养殖户(场)改善防疫条件,规范防疫行为,加强免疫耳标加施、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提高防疫水平及产地检疫率,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措施,推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都起着重要作用,是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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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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