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冻肉就这样上了重庆人餐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6 10:59:07 关注:365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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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家族式走私牛肉冻品案。
重庆市一中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由杨某负责订货,邓某负责联系运输,二人在境外某国订购冻牛制品,支付订金后由境外供货商通过集装箱运输到越南、泰国等码头。邓某、杨某在支付余款后,再由吴某和陈某联系其他人,将上述货物走私进入广西、云南边境,并装上运至重庆的车辆。从运输到销售,此案涉及的人员全是家族式的,包括父母、子女、女婿等。
境外收购
“蚂蚁搬家”运至重庆
邓某供述,他和杨某在2013年得知从境外走私冻牛肉可以赚大钱后,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刘某、阿杜等人从境外订购冻牛制品,由杨某负责订货,当货物快到越南、泰国口岸时,邓某将通过邮件收到的运输货物的集装箱单据转发给负责走私的吴某等,再由其安排其他人到境外将货物走私入境,并运输至重庆,杨某的妻子负责记账与销售,邓某的妻子负责付款,但两人对走私并不知情。
“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运输链条中枢是吴某在具体操控。经查,邓某、杨某通过上述方式走私进口冻牛制品300余柜,共重8700余吨,其中100余柜系由吴某负责联系走私入境,共重3700余吨,全部销往了重庆。吴某供述,走私入境的通常线路有两条,一是由“阿德”从越南提货后途经北仑河到广西东兴,运到重庆交货;另一条由“老褚”从泰国提货后经湄公河到云南边境,再运到重庆交货。吴某称,他仅仅只是从中获取中间费,按他们行话就叫操作费。
批发销售
最终流向——餐桌
邓某的妻子王某称,邓某与杨某当时是各出资120余万元合伙从事冻牛制品生意,并由杨某负责向境外订货,邓某负责冻牛制品的进口、运输,杨某的妻子负责销售和追账,自己则负责在重庆接货、销售、记账及冻库的管理。
这些走私冻牛肉都未经正规检疫,卫生情况堪忧,最终都流向了餐馆或市民的餐桌。两个老板安排了多个亲戚帮忙在重庆销售,并将数千吨的冻牛肉分散储藏在重庆各大冻库中。本案走私冻牛肉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是重庆海关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冻品走私案。
近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邓某、杨某、吴某均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判刑。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走私肉无法辨别
且监管难度很大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主城一家餐饮店老板,他介绍,走私肉就是没有报关文件证照的肉,主要为牛肉,这些牛肉从外观、口感上是无法鉴别出来的,当然这些牛肉是否安全也无法证明。一些餐饮店对于走私肉实行“偷梁换柱”的处理方式,即面对监管时,谎称这些是从农贸市场或其他渠道采购。
一位食药监部门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该老板的“套路”确实不少餐饮从业者在使用,因为无法辨别这些牛肉是否属于走私,在老板无法证明进货来源、提供相关票据的情况下,食药监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5千元到5万元的处罚。但第一次发现问题,只能处以警告。
该人士也表示,对于走私肉问题的监管,是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的,要让市民吃得放心安全,更多需要从源头抓起,即不让走私肉进入流通市场。
什么肉类可以进口?
重庆晚报记者从重庆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称,只有列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的国家和企业相应肉类产品方可进口,重庆每年的进口肉类数量并不固定,是根据现有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企业各自的需求量决定。例如,去年重庆共进口肉类1987.7吨、98批次、货值299.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3倍、3.46倍和1.2倍。其中牛肉和猪肉产品为主,主要来自西班牙、澳大利亚、匈牙利等7个国家。
进口肉类的包装是怎样的?
肉类产品入境时原包装都有内外两层,即我们所称的内包装和外包装。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且必须完好无损。
进口肉类有“身份证”吗?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合格进口肉类的“身份证”,消费者可向店家索要。上面注明了品名、生产厂家、注册号、批号和产品是完全一对一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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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文章作者:文翰 唐中明 赵方敏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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