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销售“白板肉”数额达到400余万元 被判刑11个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3/15 9:24:13 关注:471 评论: 我要投稿

 翻开杨某的黑色记账本,整整30多页,记载的是杨某7个月的生猪进货记录。2016年2月至8月,杨某在天心区以每月一千余元的价格租房私自办起了生猪屠宰点。截至案发,共屠宰了1300余头生猪未经检疫便销往市场,非法经营数额达400余万元。

  3月13日,经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以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我就是看别人都是这么杀的,不知道要办相关资质。”今年52岁的杨某原本在红星屠宰场负责屠宰生猪,一次屠宰时一位前来购买猪肉的顾客向他透露做猪肉屠宰生意利润丰厚,杨某心动了。2016年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程序下,杨某在天心区租了一户农民家的两间杂屋,设立了一个非法屠宰点。这两间杂屋,一间专门用来屠宰生猪,销售“白板肉”,一间用来养猪。

  之后,通过朋友的介绍,王某来到杨某的屠宰点负责屠宰生猪。按照约定,王某每屠宰一头生猪,杨某支付给他26元报酬,每十天结算一次。

  “我每两天就需要进一次生猪。”杨某称,他在宁乡、浏阳、湘潭等地找当地的收猪经纪人收购生猪,每头生猪毛重约300斤,每次收购的数量约为20头左右,价格一般为9元每斤。每次进生猪,杨某都会在自己的黑色记账本上进行记录,几个月来,杨某记录了整整31页的账目和3页联系电话。“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没想到是犯法,早知道我就不杀了。”

  2016年8月2日2时许,正在屠宰点内屠宰生猪的王某被警方抓获。“我见来了很多执法人员,就从后门直接跑出去了,当时跑太急了记账本和手机留在了现场。”王某供述,根据统计他总共经手了1318头生猪,除了查获的17头生猪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外,其余的1301头生猪全部销售了。

  截至案发,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到400余万元,扣除给王某的工资2.7万元,杨某从中获利5.1万元。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周洁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此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具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等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备以及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湖南省安仁县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整治“白板肉”2024/3/20 14:29:56
湖南省安仁县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整治“白板肉”2024/3/20 12:29:56
舌尖上的安全守护者:洪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白板肉”专项检查2023/11/18 18:01:12
舌尖上的安全守护者:洪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白板肉”专项检查2023/11/18 16:01:12
湖南湘潭县:开展“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23/10/11 15:50:56
湖南湘潭县:开展“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23/10/11 13:50:5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