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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深化屠宰行业常态化监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0/10 22:17:47 关注:915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规范畜禽屠宰行为,推动屠宰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自屠宰职能划转以来,农业部狠抓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生猪屠宰厂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本报摘登陕西、浙江、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吉林、山东、江西等省在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供各地借鉴。
 陕西
  加大压点减量去产能力度
  近年来,陕西省加大压点减量去产能力度,着力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发挥标准化创建突破带动作用,完善制度建设,构建肉品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屠宰监管执法力度,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平稳、逐步向好。
  加大压点减量去产能力度,着力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陕西省在多次大规模实地调研、专题研讨的基础上,2014年7月召开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全省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和标准化创建工作思路,计划将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数量控制在150家以内,关停那些环境污染严重、技术落后、不具备改造升级能力的企业,尤其是“僵尸停产企业”。
  一是多举措关停无证企业。政府主导,坚决关停,要求各县级政府按照“积极稳妥、维护稳定”的原则,成立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和部门包联关停企业,采取政府补贴、产业转型扶持、保留企业资助等方式进行关停。如渭南市对按规定完成清理关闭工作的县,市政府列资进行奖励,每关闭一个A类屠宰企业奖励10万,关闭一个B类企业奖励5万。二是分类关停其他屠宰企业。对已取得定点屠宰资格但未开工建设的企业,限期进行建设,期限内未完成建设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歇业、停业超过180天的企业,部分地市收回定点屠宰证,等再开业时重新审查条件;对因多种原因造成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企业,由市畜牧兽医局主管局长约谈县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并将结果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要求尽快迁址重建;对经过县级批准的定期屠宰的乡镇屠宰点,因派驻官方兽医和难以监管的问题,畜牧兽医部门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建议取消。三是重新审核过渡企业。召开过渡企业座谈会,指导企业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重组或整合;对过渡企业联合环保等部门进行重新资格审核,对未完成重组整合的企业、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经过三年努力,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由600多家压减到目前的143家,全省11个地市、109个区县基本实现“一县一厂”的控制目标。
  发挥标准化创建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试点,是屠宰改革的“试验田”。一是抓规范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成为标杆。陕西省对试点的对象、范围、内容,以及预期效果等做了精心准备,并加强试点统筹。选择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渭南市开展屠宰场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紧紧抓住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市场配置资源这个“牛鼻子”,把住了入场、屠宰、下线、出场四个关口。全市15家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共投入资金约750万元,市畜牧兽医局以奖代补帮助企业技术改造,为陕西省示范创建工作探索了路子。二是寻找问题突破,按照解决问题目标,力求破除陈规、化解难题。制定《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方案》,抓住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驻场人员监管责任落实两个“关键”,围绕生猪入场、生猪准宰、同步检疫、产品准出“四条主线”,对屠宰企业从基本资质、环境卫生、设备配置、人员要求、检疫检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范8个方面54个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进行整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上岗统一着装,不同岗位不同颜色;场区环境漂亮整洁,墙面统一以蓝白为基调;制定了“四关四不准”规定,执行“瘦肉精”、药残快速检测,屠宰流程日趋规范、台账不断完善、制度统一上墙。经过创建,大批先进设备安装到位,增添冷藏配送车辆。三是面上带动,试点引领、以点带面,形成规模。省畜牧兽医局及时总结“渭南经验”,召开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现场会,要求各市从时代背景、内涵实质、主要特征三个方面深刻认识“渭南经验”,领会开展屠宰管理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从明确思路提高认识、正视不足寻找差距、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六个方面,认真学习、大力推广“渭南经验”,把全省屠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市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因地制宜,科学分析自身现状,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工作重点,成效显著。
  完善制度建设,构建肉品安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陕西省高度重视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73号)。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在肉品主销区规划建设分割加工中心,减少活畜禽跨区域长距离流动,逐步形成现代加工企业跨区域流通和本地企业供应并重的产业布局。二是加快转型升级,推行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完善新建畜禽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鼓励扩建新建一批年屠宰猪100万头、羊50万只、牛10万头、禽3000万只以上的大型屠宰企业。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将畜禽屠宰监管、升级改造、追溯系统、检疫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补助政策。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畜禽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全程质量安全防控制度,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检验人员。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农业、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检查和案件协同查处通报机制。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建设一批设备先进、产业链长、管理现代、品牌知名的大型畜禽屠宰企业,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浙江
  持续推动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从强化考核、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加强投入等多面入手,全力推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审核清理关闭了174家生猪屠宰企业,小型场点数量所占比例从70%降至53%,在11家生猪屠宰企业试点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打掉私屠滥宰黑窝点135个,家禽年净膛杀白上市量达3111万只,有效确保了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考核倒逼和财政激励双向推动全力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考核倒逼推动审核清理。职能移交时浙江省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91家,“小、散、乱”现象较为普遍。为加快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该省以“大农业观、整产业链、全绿色化、高附加值、强竞争力”为发展目标,以绩效考核和资金补助为政策导向,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将审核清理工作列入政府考核,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坚决予以取缔;对新设立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把控,原则上生猪屠宰场(厂)数量只减不增,小型屠宰场点不再允许新建。一是通过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收购整合等方式,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转为其购销网点或分割加工、产品配送点;二是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推广常山县定点屠宰城乡统一配送的典型模式;三是借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保督查等工作,关停了一批污水、噪音、臭气等环保排放不达标且无能力整改到位的低小散屠宰点。目前浙江省已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压减到217家,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财政激励推进改造提升。浙江省积极推进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引导淘汰落后产能,鼓励迁建、改扩建一批屠宰企业,使屠宰企业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生产水平趋于提高,防疫、环保设施更加到位;2014年~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460万元,用于79家屠宰企业改造提升。丽水、衢州等市已基本实现了一个县(市、区)保留一个机械化屠宰厂;绍兴市正在打造一家包含猪、牛、羊、禽的多畜种全产业链屠宰企业。
  积极探索启动标准化创建。近期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依据国家对于生猪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从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追溯信息化五个方面探索不同屠宰规模、不同屠宰模式的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以实现“适度超前、示范引领”为目标,提升全省生猪屠宰行业的整体水平。第一批11个生猪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完善机制与专项行动两处着力有效保障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目前,浙江省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建立了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组建了由农业、食药监、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
  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持续开展扫雷行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代宰”行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出厂肉品安全,利用浙江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开展信息化监管;在城乡结合部、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隐患较大的区域加强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黑窝点,严防小型屠宰场点关停后私屠滥宰现象反弹。扫雷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共开展联合执法876次,立案13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追究刑责5人,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35个。二是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行动。在屠宰领域开展“瘦肉精”专项治理和生猪屠宰场所专项治理。
  加强牛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浙江省不是牛羊主产区,未在全省统一实行牛羊定点屠宰。宁波市先行先试,建成了该省首个现代化菜牛屠宰场,协调解决了检疫检验流程、“瘦肉精”检测程序、产品检验包装和证章标志、质量追溯管理等多项难题,尤其是针对“瘦肉精”残留隐患,实行屠宰企业进场每头必检和屠宰过程部门监督检测的双重比对校验制度,确保万无一失。目前该场已累计查获27批次44头菜牛“瘦肉精”检测不合格,全市已累计查获41批次79头菜牛“瘦肉精”检测不合格,均做了无害化处理。湖州市、绍兴市也在逐步探索牛羊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
  制度创新和基础建设同步推进持续推动家禽“杀白”上市工作浙江省2014年7月实行设区市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谋划,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管理体系。一是以联席会议机制促落实,在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增补各设区市政府为省级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将家禽“杀白”工作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及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考核,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扶持力度,对15家家禽定点屠宰厂,共落实家禽屠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575万元,并在2016~2018年间,每年安排2000万元帮助屠宰企业开展家禽净膛“杀白”业务;三是广泛宣传倡导,组织食品安全展览、发放宣传手册和海报等,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净膛“杀白”禽。目前,浙江省已建成设区市政府认定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15家,日单班屠宰能力68.75万只,2015年和2016年分别生产净膛“杀白”禽1188万只和3111万只,净膛“杀白”禽上市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有效保障了“杀白”禽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近期浙江省将修订《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家禽产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河北
  促行业发展保质量安全
  近年来,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促进屠宰行业发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
  提升内部管理。一是理清了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的事权划分,印发了《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事权划分的意见》;二是实施了三年行动计划,即2016年实施“担当年”行动,2017年实施“规范年”行动,2018年计划实施“提升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监管队伍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工作更加理顺,更加规范。
  促进行业发展。一是在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开展了标准化建设,2015年下半年制定印发了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建设的具体标准和工作要求,到目前,全省429个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已达80.7%,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投入资金近7亿元;二是大力推进了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到目前全省牛、羊、鸡定点屠宰企业已有230个。唐山市经省政府批准,还对马、驴、骡实行了定点屠宰管理。
  强化屠宰监管。一是对全省屠宰企业实行了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印发了《河北省畜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风险因子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制度落实情况,近两年有无违法污点和不诚信污点。到目前全省屠宰企业全部完成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不同,实行了分级管理,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措施。二是对全省屠宰企业实行了“黑名单”管理制度,印发了《河北省畜禽屠宰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屠宰企业自律和监管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三是扎实开展“扫雷”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的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了“铁拳”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实行“零容忍”;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和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在全省开展了屠宰监管大检查活动,营造打击违法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领导力度。一是省农业厅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屠宰监管责任;二是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列入2017年省政府发文计划,目前该《意见》已起草完成,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三是省政府协调解决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目前已列入2018年省财政预算计划。
  河北省农业厅
 江西
  全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江西省农业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畜禽屠宰监管各项工作。两年多以来,全省未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考核,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针对屠宰管理“缺人员、短经费、少手段”的现状,连续三年将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地方政府落实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建立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推进肉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监督检查规范,并就如何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检查结果处置、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认真开展屠宰企业监督检查。狠抓屠宰行业队伍建设,提高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十六项制度和十四套台账等相关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断提升畜禽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审核清理,消除肉品质量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江西省组织开展了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明确了工作原则、审核清理标准、时限和程序及有关要求。全省一大批屠宰企业改善了基础设施设备、改进了检验检疫技术、配备了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了肉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全省还清理关停了58家生猪屠宰场点,保障了肉品质量安全。江西省还引导、鼓励屠宰企业采用兼并重组、撤点配送等方式,加快整合乡镇小型屠宰场点,例如彭泽县、乐平市、樟树市、南城等县(市)启动了整县推进“撤点配送”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
  三是多方联动,深入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江西省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完善了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双向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监测信息。农业、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百日严打’行动”、“打击整治生猪屠宰突出问题‘扫雷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两年多以来,全省共开展了执法行动近一万次,清理关闭了私屠滥宰黑窝点二百余个,查处违法案件八百余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三十余件,追究刑责三十余人。两年多以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确保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示范引领,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面提升江西省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推动全省生猪屠宰企业软、硬件标准化建设,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江西省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下发了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内容和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改造提升、现场考核等方式,每个区市至少创建一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江西省充分利用龙头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屠宰企业行业协会,加强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技术服务支撑,全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四川
  强化刀尖上的监管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省是全国生猪生产、屠宰大省,年屠宰量4000万头左右。为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主动作为,围绕“压点升级,规范监管”主题,推动屠宰监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管好“屠刀”。
  抓审核清理,推进屠宰行业压点升级
  为改变屠宰行业“多、小、散、乱、差”现状,全省农业系统扎实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起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农业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审核清理工作的领导有力。二是科学布局,有序推进。积极以审促改,推进压点升级,推动屠宰行业提档转型。三是主动作为,舆论先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有的放矢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标准,严格审核,不达标的屠宰场全部纳入关闭范围;征求意见,谋划举措,制定退出屠宰行业的补偿政策和工作方案,保障屠宰场业主权益,减少审核清理工作阻力;舆论先行,谋求理解,积极争取业主配合。四是多措并举,政策保障。引导业主合并、迁建;运用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企业;运用执法手段关停不达标企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业主主动升级改造或关闭企业。五是严格执法,保障成效。切实加强与公安、食药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私屠乱宰打击力度,保障审核清理成效。审核清理后,截至2017年8月,全省还保留生猪屠宰场(点)1629家,全省平均压减率达45%,南充、绵阳、达州等地压减率达50%以上,有力推动了屠宰行业的“压点升级、提档转型”。
  抓建章立制,压实屠宰监管责任
  积极推动落实屠宰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会同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门协作,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管理界限。印发《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通知》、《四川省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审核清理、行业管理、统计监测、证章标志管理、执法检查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农业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将生猪屠宰监管纳入对市州农业部门绩效考核管理重要目标之一,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出台了《四川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屠宰企业在入场查验、待宰静养、检验检疫、“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肉产品出厂等各环节责任,督导屠宰企业与代宰户签订“代宰协议”,有效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抓检打联动,强化屠宰监管执法
  一是强化官方兽医驻场监管。督导官方兽医做好入场查验登记、同步检疫和出场检疫出证工作,严禁未附具检疫合格证明或病死生猪流入屠宰企业,严禁检疫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以检促管。落实《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每年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全面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和飞行检查不少于100家企业,实现了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痕迹化。三是检打联动,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认真核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发现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全省自2016年实施“扫雷行动”以来,共开展监督执法2.4万余次、出动执法人员近12万人次,立案查处案件205件、涉案物品225余吨、罚没近8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8件、追究刑事责任9人,关闭取缔小型屠宰场点1347家。
  抓机制创新,不断规范监督管理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规范管理。在成都市开展了“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利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动物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一个平台、五大体系,实现了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在广元市开展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抓住监管部门、屠宰企业两个责任主体,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落实风险排查、明晰责任、建立制度、规范记录、强化监督等五项工作,确保猪肉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追。二是完善监督链条,充实监管体系。广安、南充、泸州等地积极探索驻场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屠宰监管新体系,促进以官方兽医驻场监督和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主,公安、药监、环保部门配合参与的执法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为主体的社会监督的深度契合,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三是划定风险等级,开展分级管理。为实现对生猪屠宰企业更为高效的监管,广元、成都等地按照“属地管理、量化评价、风险评估、分级控制、动态监管”的原则,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对屠宰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分等定级,并依据风险等级制定监督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科学合理地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川省畜牧兽医局
 吉林
  保障现代畜牧业绿色安全发展
  自2014年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畜牧部门以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助发展”为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屠宰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修订《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为强化法制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8月畜禽屠宰监管职能正式划转畜牧部门后,吉林省第一时间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重要日程。2017年6月,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监管范围扩大到11个品种,在监管上实现了与食药监等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解决了畜禽屠宰职责划转后监管体制不理顺、名称不统一、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小型畜禽屠宰厂缺乏监管依据、缺少监管措施和管理标准等问题;明确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界限和监管分工。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屠宰监管职责划转后,为解决依据动物卫生监督法规执法多、依据屠宰行业法规执法少、执法难等问题,吉林省开展了畜禽屠宰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征集案件、专家评查、法律专家审定等,制作了打击私屠滥宰、未按屠宰和检验操作规程屠宰、未按规定运输畜禽产品等6类、8个畜禽屠宰监督执法案件的范案卷,开展执法办案试点,宣传屠宰行业法规,推广示范案卷,极大地提升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屠宰环节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三年来,吉林省共制定屠宰行业相关地方标准8项,涉及到屠宰场所的建设、屠宰检验检疫的规定以及屠宰动物卫生等各个方面。其中,《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标准的制定,弥补了吉林省没有犬类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禽类屠宰场建设规范》、《畜类屠宰场建设规范》两个标准被拍摄成标准视频发放全省各地。通过标准的引领示范,以点带面、以知促行,全面提升屠宰行业的品质和品牌建设。
  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在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方面,吉林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督导检查的同时,注重创新执法手段,通过驻场蹲点、明察暗访等专项整治活动,使畜禽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春节前,全省共派出30个驻场蹲点工作组和3个督查暗访组同步开展工作,会同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省内200多家屠宰场进行驻场蹲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各驻场蹲点和督查暗访工作组切实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工作目标,严格检查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工作。行动期间,发现、整改记录填写、申报检疫、屠宰流程、安全生产等问题120余项(次),移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立案查处7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期吉林省又组织省级动物卫生、屠宰监管部门的骨干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暗访组,开展“两个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随机抽取被检县(市),重点抽取平时监管工作中问题较多的屠宰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两个安全”工作落实到地方、落实到基层。通过高压力、高频次的专项整治,吉林省畜禽屠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倡导绿色安全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信息化可追溯体系建设一是建设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近年来,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工作,将肉及肉制品可追溯系统建设纳入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自201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为畜牧部门至少投入800万元(预计2018年会增至1800万元),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2016年,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利用一期800万资金,组织研发了“拱e拱”(生猪)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应用了现代化信息技术,将生猪从养殖、运输、屠宰到贩卖等各个节点的信息互联互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即可以实现畜产品从饲养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和全方位跟踪监管。该系统目前已在长春、四平两地开展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共投入硬件设备21套,收集企业信息171条,可追溯生猪交易量66099头,参与到追溯系统的养殖户462户,生猪经纪人150人,批发商83个。2017年,又利用二期800万资金,建设牛、羊可追溯系统,年底前可实现牛、羊肉品从养殖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溯。此外,还争取到94万省级专项资金,用于鹿及鹿制品的可追溯系统建设,全力打造吉林省梅花鹿安全品牌。
  二是建设了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吉林省筹集资金1100万元,历时两年,筹建了全省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覆盖全省60家县级以上生猪屠宰厂和52个省、市、县三级生猪屠宰监管部门,对生猪屠宰企业的入场、卸车、静养、麻电放血、上挂、同步检验、出章出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全省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投入运行以来,共查处厂内违规违法案件100余起,发现各类问题400余个,厂内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杜绝了厂内注水、加工病死猪的重大违法行为。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江苏
  推进生猪屠宰行业供给侧改革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全面加强信息化监管。全省已累计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835家,占应关闭企业总数的98.5%,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试点,生猪屠宰行业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清理整顿,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好减法。畜禽屠宰管理职能移交农业部门后,针对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能过剩严重等突出问题,江苏省及时调整屠宰发展思路,全面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在压缩落后过剩屠宰产能上动真格、下真功、见实效。出台政策。2015年,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明确用3年时间将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压缩到150家以内,全面实现工厂化屠宰。同时,省农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制订出台奖补政策,省级财政拿出1.4亿元资金,对整体推进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万-400万元不等的工作奖补,强力推进过剩落后产能压缩。省农委将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清理整顿工作进展季度通报制度,各地层层落实责任,市与县、县与乡镇通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清理整顿任务。江苏省农委制定印发了《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明确项目县(市、区)完成清理整顿任务后,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验收”的检查验收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在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努力下,清理整顿进展顺利,截至2017年9月底,全省已累计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835家,占应关闭企业总数的98.5%,淘汰落后生猪屠宰产能近2千万头,有力地提升了行业整体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在加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上做好加法。江苏在推进“压点”的同时,按照“调查研究、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的步骤,同步开展“提质”行动,解决生猪屠宰企业“硬件不好、软件不全”等问题,着力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016年,江苏省农委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在对全省12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体系的“五化四有”标准化建设思路,即工艺流程科学化、设施装备标准化、检验检疫规范化、监控追溯全程化、污水处理达标化和有健全的质量内控机构、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充足的质量技术人员、有风险评估纠偏机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2017年,江苏省农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列入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按照高、中、低三个等次选择3家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努力探索符合江苏实际的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办法。超前谋划大力推进。2017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农委向各设区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的工作要求。
  三是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在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上做好乘法。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借力“互联网+”,积极推进生猪屠宰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注重技术保障。注重实施效果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依附电信公司的“全球眼”技术,在全省130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进场查验、待宰静养、检疫检验、产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岗位,布设645个高清摄像头,实现监管工作实时化、可视化;建设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快速、便捷、移动出具产品电子检疫合格证明;建设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对屠宰企业病死猪及其产品等集中无害化处理,无害化运输车辆统一安装移动视频监控及GPS定位,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
  江苏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
  推动生猪屠宰行业新旧动能转换
  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依法认真履行屠宰行业监管职责,针对当前屠宰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引导产业发展,树立标杆,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打击屠宰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证了肉品质量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8月底,省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5以上。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是解决好屠宰监管的关键所在。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山东省屠宰企业飞行检查规定,在不打招呼、不通知企业的情况下,对企业开展检查。今年省局对青岛、临沂、潍坊等5个市31家屠宰场进行了飞行检查,21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按照“属地管理、风险评估、分级监管”的原则,制定了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畜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定点企业发放风险级别公示牌,对风险级别较低的企业加大飞检、监督抽检检查的频次,更好地推动企业提档升级。
  示范创建,树立标杆。屠宰企业示范创建是保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的一个重要载体。质量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省食安办制定了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对加快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畜禽屠宰企业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在今年制定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中把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局按照省政府要求,下发了关于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全省17市全部出台屠宰企业示范创建方案,全省统一标准开展示范创建的氛围正在形成。
  项目引导,增强活力。实施项目引领是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山东选择近20个县(市、区)开展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放心肉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布局、企业参与的路径,选择机械化、品牌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经营有基础,老百姓反映信誉良好的大型生猪屠宰企业或者建立生猪产品定点配送采购中心承担配送任务,统筹考虑解决小型场点关停并转产生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配送点设置等问题,配送点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企业配送、统一编号挂牌、统一监督管理的“四统一”原则进行运作,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放心肉”下乡供应体系。仅项目县就清理小型屠宰厂点57个。
  交互检查,促进提升。为推动生猪屠宰企业资格清理一盘棋,全省开展了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专项督查活动,检查采用了“统一标准、一把尺子、各市互查”的检查方式。本着“严检查、严整改、严落实”的态度,两个市之间相互检查,从安全生产、生产控制、设备、技术等多方面入手,深入到生产现场的每个环节,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检查中,各市本着“走出去、带回来”的态度,在查找问题的同时也将学到的亮点工作消化吸收,学习先进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达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效果。此次交互检查,各地互学互鉴,相互推动,效果明显,全省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工作明显加快。
  专项整治,形成威慑。面对当前生猪屠宰质量安全形势,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扫雷行动”部署,持之以恒抓打击,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化、常态化。一是做到严打常态化。保持严打高压威慑态势,依靠法律、依靠群众、依靠举报,出重拳、下狠手,对私屠滥宰实施精准打击,确保在全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争取“不出事”。二要做到严防常态化。济宁市畜牧兽医部门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合,对违法行为线索深挖深究,边排查边打击,集中断掉了一批私屠滥宰黑窝点。今年该市查处违法案件42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3个,没收非法肉品5吨多,移交公安机关3起,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湖北
  力促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创建
  近年来,按照企业“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监管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和目标,采取“四措并举”的办法,力促湖北省生猪屠宰厂(场)标准化创建。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创建标准。近年来,湖北把加强屠宰行业制度建设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作为开展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的重要内容,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一是制定和印发了“两个责任清单”,又进一步建立了11项管理制度以及生猪屠宰规范;二是明确了小型屠宰场点设施设备基本要求;三是制定了生猪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室检验项目及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四是对开展代宰业务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委托代宰协议书》模板,明确责任和义务;五是制发了《湖北省生猪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出台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生猪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的标准逐步形成。
  以“两个责任清单”为抓手,力促“两项责任”落实。湖北以“两个责任清单”为抓手,力促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和不断总结的基础上,湖北省形成了以《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体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的生猪屠宰监管的“两个责任清单”,并附有《屠宰监督检查结论告知书》和屠宰企业五本记录台账。其中,《监管责任清单》内容体现为“五看五查把七关一告知”,确定了屠宰监管部门在屠宰管理工作中“干什么”、“怎么干”的标准,既有监管职责、内容要求,也有具体操作规范,界定了屠宰管理部门的履职规范和职责边界。《主体责任清单》内容体现为“五个严禁”、“五个应当”和“五个必须”,明确了生猪定点屠宰厂“严禁干什么”和“应当干什么”,强化刚性约束,使屠宰企业明白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屠宰监督检查结论告知书》包含了检查内容、检查结论和整改要求等;“五本台账”包含了屠宰企业从生猪进厂、“瘦肉精”抽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以及肉品出厂等各环节工作情况记载。
  推行集中屠宰,力促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湖北推行屠宰行业转型发展,探索去产能、集中屠宰等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点,推进屠宰厂标准化的创建:一是实施以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为主要内容的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行动,试行整市推进;二是通过县域范围内整合乡镇屠宰场点,重新布局乡镇屠宰场,实行骨干中心屠宰场跨乡镇区域配送模式;三是以湖北省江陵县为代表的县域集中配送模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市场运作,整合生猪屠宰资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达到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的目标,实现了生猪屠宰产业由“多乱小散差”向“少齐强精美”的转变。“江陵模式”得到农业部的肯定,6个省专程参观学习;“江陵模式”在湖北省已成为生猪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的标杆,已逐步在各地推广。
  加强政策撬动作用,力促支持标准创建。近两年来,湖北通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集中500万元的资金推进和撬动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支持屠宰行业开展区域集中屠宰和屠宰企业提升检测实验室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一是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用于集中屠宰的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检测实验室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二是明确建设内容:关闭乡镇屠宰场(点)80%以上,改造升级县市城区屠宰厂实行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产销一体化经营。三是明确考核标准:县市政府制订明确的一年内实行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产销一体化经营工作方案,明确全县屠宰场布局规划,经市州畜牧兽医局审核,出具意见,向省局申报。县域范围内乡镇屠宰场减点80%以上;对经合法程序保留的屠宰场须达到标准化水平,取消的屠宰场由发证单位撤销定点资格,收回标志牌证,并在媒体上公告公示。湖北省先后支持江陵、天门、红安、大悟等县市开展了集中屠宰、统一配送和区域集中屠宰等工作,支持20个县市的20家A类屠宰企业进行肉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和标准化创建等工作;还专门安排20余万元统一印制了屠宰企业的五本标准化台账,并发放到全省屠宰厂(场),有力推进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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