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超市挂“放心食品”招牌 卖过期1年的红肠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2/6 11:16:54 关注:37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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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厂家是否是黑作坊,进货不验商品合格与否,这样的红肠你敢吃吗?5日,哈尔滨市场监管局联合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哈站、哈东站、哈西站、中央大街等商圈进行了红肠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红肠经营者存在不明码标价、自制价签、销售过期红肠、“自定”红肠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部分红肠过保质期1年
生产日期“现塑现调”
昨日,新晚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南岗区建筑街28号3067栋1层1号的“鑫香苹精品红肠超市”,新晚报记者看到,该超市悬挂的牌匾上写着“放心食品”。执法人员在检查红肠生产日期时发现,部分红肠已过了保质期。其中,一款标有“哈中联”的红肠外包装上落了一层灰,其生产日期标注着2016年8月11日,而保质期只有120天,该红肠过期将近一年。
执法人员询问为何部分红肠没有生产日期时,该店经营者表示,塑封机能调日期,就是没打上,红肠生产日期都是“现塑现调”。执法人员在该店塑封机上发现部分“老哈食品”的包装物,询问该店经营者销售老哈红肠是否经过授权,该店经营者表示,这些包装物是之前授权的时候给的,现在没有授权销售,剩下的这些“老哈”包装物就是放在店里了。
执法人员索要进货发票
店员:票子扔了
在南岗区建筑街36号“顺发超市”内,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经营者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可该店经营者表示,超市是新开的,许可证还没办下来。当执法人员向其索要进货发票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时,店员表示“票子直接扔了”,也不了解生产厂家是否有相关许可证。在建筑街1号的“环宇超市”中,当执法人员向超市店主索取进货凭证时,店主提供的进货凭证并没有日期,执法人员表示,没有日期的进货凭证无法证明是近期的进货单据,同时,该店也提供不出生产厂家产品相关合格证明。
据执法人员介绍,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要向生产者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发票等,建立相关台账,这样可以确保进货渠道可靠,保证食品安全,而且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做到“可追溯”,保证能找到相关责任人。
专柜自制价签
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
在对南岗区红军街126号超市、红军街128号“好利园食品商场”专柜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家店存在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自制价签的问题。另外,“好利园食品商场”中的专柜两台秤没有“强检贴”,该店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计量器具。在中央大街154号的红肠食品经销店,执法人员查看电子秤的衡器检定合格证时,发现该合格证已经过期。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商户每年要定期向计量检定部门申请计量检定。
另外,在检查中发现“鑫香苹精品红肠超市”、“顺发超市”、“环宇超市”、中央大街“老街传统食品超市”等,存在商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牌匾不符的情况,据哈市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悬挂的牌匾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致,违反相关条例,商家只能按照营业执照的名称悬挂牌匾。
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存在不明码标价、自制价签行为的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本次检查进行了相关记录,后续将对商家不索证索票的行为进行相关调查。另外,对于未经过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申请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发现以下问题可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
1.计量器具未检定,存在计量违法行为。
2.未明码标价。
3.存在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行为。
电话:12365(省质监局交、转办)12358 12315食药监部门
1.相关证照不齐全。
2.销售过期红肠。
3.红肠质量有问题。
4.不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
5.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电话:12331
税务部门
1.未办理税务登记。
2.不依法开具发票。
电话:12366
城管部门
1.牌匾与执照注册名称不一致。
2.牌匾设置未经审批。
电话:12319
报料电话:848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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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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