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原系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赛牛肉)采购经理陈某受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陈某以回扣形式收受贿赂款近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伊赛牛肉原采购经理受贿获刑 收受回扣近12万
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男,1983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原系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主管,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于2017年5月4日被博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5月18日经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博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任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期间,在与广州汉方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采购货物、支付货款等业务往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回扣形式收受贿赂款119642元。
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陈某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家属主动退交非法所得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