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3/20 15:21:55 关注:291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网讯 近日,农业部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品牌明显提升。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
通知指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大而不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在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对于促进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要坚持提质增效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引领发展、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要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鼓励建设粮食烘储中心、果蔬加工中心,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推介一批农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二是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建设规模种养基地,发展产后加工,同时引导加工产能向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聚集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年产值超过3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一批产值超50亿元的国家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农产品加工园区。三是加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组织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四是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五是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六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让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个性定制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
|
文章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