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四川食监局关于对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不合格盐焗鸡翅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5/25 16:44:30 关注:552 评论: 我要投稿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不合格盐焗鸡翅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8年第7号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4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盐焗鸡翅。现将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34号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盐焗鸡翅,抽样单编号:GC17000399315;产品名称:盐焗鸡翅;生产日期:2017-12-07;规格型号:120克/袋;保质期:9个月;被抽样单位: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标称生产者:云南老家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昆明多吉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双流区三友食品经营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2袋,共计3.84公斤,货值288元;已销售32袋,共计3.84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
  双流区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生产环节所致。双流区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并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双流区局已于2018年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
  (三)行政处罚情况
  双流区局于2018年1月2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因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流区局于2018年3月19日给予该企业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 免于处罚。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对不起,该处暂无记录....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