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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病死猪肉成“特产”, 防疫站长免刑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6/25 12:44:56 关注:725 评论: 我要投稿

  去张家界游玩回来,很多人都会给亲朋好友带些当地特产,腊肉就是其中的热门商品。可是你知道吗,你买的可能不是特产,而是“特别”产品。证据显示,有被检出猪瘟病毒的病死猪,被制成湘西特产腊肉销售,部分问题肉制品,甚至流入张家界机场超市。
  日前,因致使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湖南衡阳市珠晖区某防疫站原站长周某被法院认定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免予刑罚。
  举报: 病死猪做腊肉检出猪瘟
  据了解,这起大案源起湖南邵阳警方接到举报线索,一名叫危某的男子长期收购贩卖病死猪肉。这些问题肉主要被做成湖南著名特产湘西腊肉,而危某的客户包括正规的食品加工厂,如湖南省邵东县华兴肉类加工厂。
  检验报告证实,华兴肉类加工厂的腊肉样品胭脂红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猪肉中检测出猪瘟病毒和猪圆环病毒2型。
  溯源: 防疫档案作假多年
  此案共有110多名嫌疑人被抓,其中包括除危某之外的另一名向华兴肉类加工厂负责人肖某提供病死猪肉的猪肉贩子杨某。顺着杨某这条线,湖南衡阳市珠晖区某防疫站原站长周某被查。
  法院查明,在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10年间,周某及防疫员未严格遵照工作程序操作,虽为养殖户建立了防疫档案,但未实地清点养殖数量,多以口头询问或养殖户自报数据为主,在监管源头上未能准确掌握养殖户的生猪存栏、出栏数量。
  防疫员未按规定对养殖户进行不定期巡查,未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在发现存栏数与防疫档案登记数据不符时,未核实生猪去向或及时向上级汇报。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监管不到位,出现病死猪后部分养殖户不主动上报,防疫员也未按规定现场鉴定、监督。
  防疫站的会计何某、出纳王某证实,有些防疫档案的数字是自己随便填的,基本上是假的,是为应付上级检查才做的。防疫站站长周某承认,存在养殖户在防疫员离开后,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挖出来卖的情况,这是病死猪流通出去的途径。
  经过: 正规企业也涉其中
  肖某交代,他的下家都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而且用货量很大。
  这些大买家包括张家界吃香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郝胖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茅岩河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而涉案的食品企业也都是当地知名企业,如郝胖子食品公司,曾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评为“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国家监督检查质量稳定合格的知名品牌,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评为“中国知名品牌”。
  还有茅岩河绿色食品公司,曾多次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张家界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和全国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A级企业等。
  该公司的欧某作证时表示,他多次发现冻肉里面有坏肉,有些已经发臭、发酸,颜色也是黑紫色的,但老板姜某让员工将那些太臭的肉割掉扔了,臭味不那么浓的做成腊肉。
  影响: 张家界机场超市有售
  张家界是著名旅游城市,湘西腊肉是其主要旅游特产,很多到张家界旅游的人返程前都会买些湘西腊肉带回去送给亲朋。
  法院查明,张家界市流云腊味厂负责人纪某于2014年5月、6月,从肖某处购买病死猪肉1.25吨。
  纪某的妻子证实,病死猪肉加工做的腊肉,观感很差,需要用添加剂让肉看上去新鲜,腊肉做好后在张家界的各个超市销售,包括张家界机场超市等。
  判决: 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
  法院认为,正是因为周某监管不到位,才使大量病死猪肉流入社会。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杨某购买病死猪及病死猪肉约40吨,转售给肖某。
  法庭上,周某认罪,但提出自己对待工作尽职尽责,虽然管理有缺陷,但对养殖户私自处理病死猪的情形无法控制,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衡阳市珠晖区畜牧水产站还为周某出具证明,证明他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被评为先进个人,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
  法院审理后认定,周某未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可免除处罚。
  2018年4月8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法院认定周某犯食品监管渎职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作者:付中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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