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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六人确诊布病,指种源公司调入病羊致人感染,索赔被驳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9/27 19:14:27 关注:743 评论: 我要投稿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简称“察右中旗”)居民杨建军在接到合作公司蒙羊种源科技有限公司400只未经检疫的母羊后,其养殖场暴发了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疫情,他和家人、员工等6人感染了这一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一审法院认定,其合作公司、蒙羊种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蒙羊种源公司”)违反了《动物防疫法》,提供的数百只母羊未经检疫,无法证明健康状况良好,并称该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法院同时驳回了杨建军约36万元的索赔请求,同时驳回蒙羊种源公司要求杨建军支付150万元购羊款的反诉请求。
 
  一审败诉后,杨建军上诉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呼和浩特市中院”)。
 
  9月17日,他拿到了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杨建军承担。
 
  9月25日,呼和浩特中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该判决书,并称近日将在网上公开这一判决书。
 
  呼和浩特中院判决称,杨建军养殖场购买蒙羊种源公司第一批种羊一年后,部分种羊被检出布病,让蒙羊种源公司对其出卖的种羊承担一年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合理。
 
  7月4日,察右中旗兽医局曾书面回复澎湃新闻称:“杨建军及家人从蒙羊调入羊以前,连续多年从事养羊业,高峰时达120只,但家人及饲养人员从未有布病症状。从蒙羊购回羊半年后,饲养人员6人先后确诊为布病患者。”
  判决书。本文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受访者供图
 
  杨建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强调,他跟蒙羊种源公司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合作关系——蒙羊种源公司提供母羊(种羊)、饲料,他饲养、交羊羔。他原有的百余只羊也被蒙羊种源公司收购,再交由他饲养。所有羊都被戴上蒙羊的耳标。
 
  蒙羊种源公司或其母公司未向澎湃新闻回应这一事件。
 
  前述察右中旗兽医局的书面回复称,杨建军希望政府出面,要回他与蒙羊公司签约时抵押的两套房产证,同时要求蒙羊公司赔偿损失200万元,旗乡两级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多次与蒙羊公司联系商谈,未能解决。
  杨建军养殖场的布病羊检测报告。察右中旗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
 
  400只未检疫羊调入,六人确诊布病
 
  蒙羊种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羊牧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5月31日,杨建军的养殖场、察右中旗丰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丰泽合作社”)跟蒙羊种源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养羊。当天,他拉回了该公司提供的400只母羊。
 
  杨建军向法庭提供多份医院诊断证明称,这些羊拉到其养殖场约半年后,家人、员工等六人陆续发病。他们原以为是感冒,甚至被当作癌症治疗过一段时间,并辗转多家医院,但病情没有好转。
 
  相关诊断证明显示,2017年3月到4月10日,杨建军和母亲及员工陈郡兵三人先后确诊为布病;至2017年5月17日,杨建军的父亲、叔叔及养殖场会计等三人也陆续被确诊为布病。
  杨建军与蒙羊种源公司签订的合同。
 
  察右中旗兽医局对杨建军养殖场的羊进行抽血化验发现,所存480只羊中(注:400只羊调入后,加上杨建军养殖场原有100只羊也被蒙羊种源公司收购,该养殖场一共有500只羊,饲养期间部分羊死亡),198只羊呈布病阳性。该局对病羊进行了强制扑杀。
 
  察右中旗兽医局局长李遇春告诉澎湃新闻,这是当地近年来最严重的一起布病疫情。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前述400只母羊是在乌兰察布市市内调动: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的老李活畜交易市场拉运到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杨建军的养殖场。
 
  四子王旗动物卫生监督所接上级通知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2018年4月25日,该所向澎湃新闻展示的询问笔录显示,这批羊的启运地、老李活畜交易市场的负责人李金宝承认,这400只母羊在提供给杨建军前未经检疫,其活畜交易市场未在该所备案。这400只羊收购自其活畜交易市场周边的农牧民家里。
 
  李遇春告诉澎湃新闻,“本地的(布病)防得住,外来的防不住”。
 
  李遇春解释说,本地的羊在防疫时都给打布病疫苗了,所以其布病疫情控制得住;但外地调来的布病羊防不住,养殖户和羊贩子不申报、不检疫,公路上也不让设检查站,因此可能带来布病疫情。
 
  李遇春表示,2016年10月,当地防疫员曾给杨建军养殖场所有羊注射布病疫苗。但如果羊原来就有布病,那么这些疫苗不但不会祛病,反而会令羊更加孱弱。
 强制隔离通知书
 
  法院:蒙羊种源公司违法,但驳回杨建军索赔请求
 
  多次沟通无果后,2017年8月,杨建军将蒙羊种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约36万元。蒙羊种源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杨建军支付购羊款150万元。
 
  一审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与实际履行情况不一致。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本案属于“放母收羔”模式的种羊买卖合同纠纷。这一模式在农牧区长期存在,并在部分扶贫项目中推广:一方提供母羊给另一方饲养,另一方以一定数量的羔羊偿还母羊款。但蒙羊种源公司提供的种羊(母羊)无检疫证明,后被察右中旗动物疫控部门检测出布病,予以扑杀,没有产生羔羊,因此,无法实现用羔羊归还母羊价款的约定。造成这一结果的过错或违约方是蒙羊种源公司。所以,蒙羊种源公司向杨建军索要150万元购羊款的反诉请求被法院驳回。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属于出卖方的法定责任。杨建军和蒙羊种源公司签订的《种畜销售合同》2.2条约定,种羊须“检疫记录完整,健康状况良好,体形外貌符合品种特征”,但蒙羊种源公司没有出具完整的检疫记录、检疫证据,无法证明标的物“种羊”健康状况良好。所以,蒙羊种源公司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违反了《动物防疫法》。
 
  对于蒙羊种源公司“双方经过签字确认,种母羊在验收完毕时(风险)已经转移了,原告时隔一年多提出的损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抗辩理由,一审法院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因为合同2.2条“检疫记录完整,健康状况良好”的约定,应视为验收依据。种羊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范围,不能用产品合格证表述质量,购买人自有能力无法辨别种羊的内在健康情况,须由第三人进行专业判断。所以,虽然合同约定“质量异议在10日内提出”,但由于蒙羊种源公司没有种羊的检疫记录,致使购买人无法对种羊的疫病提出质量异议。
 
  但该法院同时认为,杨建军在接收蒙羊种源公司的母羊时,以及这些羊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前,长期怠于要求蒙羊种源公司出具检疫记录,也未及时要求退回或更换种羊,应承担一定责任。所以,该法院也驳回了杨建军索赔的诉讼请求。
 
  杨建军向呼和浩特市中院上诉称,他收到未经检疫的羊后,就多次通过电话向蒙羊种源公司索要检疫记录,但该公司置之不理;一审法院认定蒙羊种源公司违法且违约,却无视农牧民的损失。
 
  蒙羊种源公司辩称,杨建军未在合同约定的异议期内(10日内)对种羊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而是在确认收货一年后提出质量问题。
 
  察右中旗兽医局前述书面回复显示,杨建军从蒙羊种源公司购回羊半年后,饲养人员6人先后染上布病。
 
  6月22日下午,该案二审开庭,整个庭审过程时长约16分钟。9月17日,杨建军拿到了呼和浩特市中院作出的民事二审判决书,其落款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
 
  二审判决书称,杨建军的养殖场在购买蒙羊种源公司的第一批种羊一年后,部分种羊被察右中旗动物疫病预防中心实验室查出患有布病,患病种羊被强制扑杀。丰泽合作社认为蒙羊种源公司交付的种羊有隐性质量缺陷,构成违约。根据双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动物)及交易习惯,蒙羊种源公司对其出卖的种羊承担一年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合理。按照买卖动产风险负担原则,杨建军养殖场对其购买种羊一年后发生的损害风险,应由自身承担。杨建军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
 
 录音:有人称要“帮忙”卖掉布病羊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布病疫情差点儿进一步蔓延:这些布病羊被人计划卖给其他养殖户或卖到市场上。
 
  杨建军向一审法院提交一段2017年6月14日据称“蒙羊公司员工李进”来电的通话录音称,打算将这些布病羊转手,卖给其他人。
 
  该录音显示,“李进”通知杨建军,晚上带人(羊贩子)来看看羊,“在市场上寻个出路”,“不以咱的名义,就说蒙羊放母(羊)收羔,合作户赔钱赔的不能养了,把母羊处理了”。
 
  幸好前述交易未完成,这些布病羊未给更多人带来感染风险。
 
  杨建军称,当时一位朋友及时提醒他,“倒卖疫病羊违法”。他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察右中旗兽医局。该局立即对杨建军养殖场的所有羊进行抽血化验。检测结果显示,所存480只羊中,134只羊呈是布病阳性,复检又查出另外64只布病羊。
 
  察右中旗兽医局杨姓局长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对前述布病羊进行了扑杀。他向澎湃新闻展示了相关化验结果、扑杀通知书及扑杀现场的照片。
 
  中国疾控中心2014年发布的《自然灾害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稿)》显示,布病患者的主要症状为长期发热、多汗、关节痛、睾丸炎、肝脾肿大等。该病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接触传染。人们普遍易感,并可能重复感染,或慢性化(长期带菌)。
 
  布病如不及时治疗,患者病情将进入慢性期,其体内的布病细菌将难以被完全清除,可能要终生带菌,其病情因此可能多次复发。
 
  杨建军称,他和家人、员工的布病病情多已转入慢性期,终生带菌(布鲁氏杆菌),需要长期服药控制。虽然治疗费用和药费都由国家承担,但他表示,这些药物存在一定的副作用,服药后有恶心等症状。他目前已停止服药,健康状况较差,时常大汗,心理压力很大。
 
  杨建军提供察右中旗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称,养殖场的股东之一、他曾经的好友已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投资款等债务。但布病疫情导致其养殖场被迫闲置,他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目前无力偿还。
 
  布鲁氏菌病防治国家计划
 
  数位内蒙古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不少工作人员,如防疫员,也是布病病人。不过布病不致命,而且治疗费由国家承担。
 
  察右中旗畜牧兽医部门一位负责人则坦承,外来的布病羊很难防住,而当地对布病牲畜的检查经费和扑杀经费都不足。
 
  他说,该旗存栏羊约50万只,检查经费仅够抽检三四千只羊(检查一次布病要花30元左右),而扑杀经费则一分没有。该负责人称,该局是“挪用”检查经费,充当扑杀经费,才补助了杨建军养殖场被扑杀的布病羊,而当地附近村庄检出的数只布病羊因缺钱,未予扑杀。
 
  澎湃新闻注意到,杨建军养殖场收到的扑杀通知书编号为001。前述负责人称,这是2017年察右中旗唯一一批被扑杀的布病羊。
 
  “受我国布病疫源广泛存在、防治经费投入不足以及基层防疫体系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人畜间布病疫情仍较严重,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农业部等2015年年底印发、实施的《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写道。
 
  该计划提出目标: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羊布病个体阳性率降低到0.5%以下。
 
  2018年7月19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书面回复澎湃新闻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达到布病稳定控制区的旗县已有3个。针对布病防控,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以免疫为主的防控策略,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内蒙古自治区人间报告病例从最高峰的20845例下降到2017年的7743例。
 
  该回复称,为防止布病羊肉流入市场,各地畜牧兽医部门从三方面严格把关:牛羊离开饲养地需产地检疫合格;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各地兽医部门按照布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布病阳性的动物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防止病畜进入流通环节。
 
  兽医局回复称,2018年中央财政拨付的强制扑杀布病牛羊的补助经费约5000万元,该经费补助时限为2017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奶牛、肉牛和羊的扑杀补助标准有所提高,目前为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吴跃伟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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