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2期)。公告显示:5批次家禽产品不合格。
(1)宋士爱(宁波市肉禽蛋批发市场禽蛋摊位)销售的放养鸭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1.7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产蛋家禽禁用氟苯尼考。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海曙继华粮油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9.8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产蛋鸡禁用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宁波海曙继华粮油店销售的大别山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7.0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产蛋鸡禁用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海曙继华粮油店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5.4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产蛋家禽禁用氟苯尼考。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孔国珍(宁波市肉禽蛋批发市场冷冻品摊位)销售的鸡肝,总砷检出值为1.1mg/kg,比标准规定≤0.5mg/k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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