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清单(截上2018年11月13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置工作的通知》(农明宇〔20181第2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精神和要求,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省的清单整理如下.
不能调运生猪的疫情省份:辽宁,内蒙古.吉林,天津、山西、云南,浙江、湖南,贵州,重庆.湖北、江西.福建.安徽.
不能调运生猪产品的疫情省份:内蒙古.辽宁,湖南,山西.云南,不能调运生猪产品的疫情省高风险区:天津市蓟州区、浙江省台州市.贵州省毕节市.重庆市丰都县:湖北省黄冈市,江西省上饶市,吉林省廷边朝鲜族自治州、福建省莆田市,安徽省池州市,不能调运生猪但可以调运产品的疫情相邻省:河北、江苏.上海,陕西,甘肃,宁夏.北京,四川.广西.西藏、广东,诃南,黑龙江,山东,其它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霓检疫合格证明可以正常调运.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上述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请将此清单与当地高速收费站做好街接.
注:湖北省境内生猪不允许调运出省,生猪不能出 A 证:严禁黄冈市的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如若发现,各市州立即予以扣押,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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