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农业部部长访华“推销”农产品、海产品 10日签下3.53亿美元贸易协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11/19 11:35:59 关注:314 评论: 我要投稿
|
|
加拿大农业与农业食品部部长劳伦斯·麦考利(Lawrence MacAulay)对中国为期10天的访问堪称圆满——10天内,加拿大和中国签署了18项总价值超过3.53亿美元的农业和农业食品协议;加拿大所有公司在10天内则达成了16.7亿美元的交易。
11月15日,麦考利的中国之行画上句号。在中国的两周里,他抓住一切机会与同行和商业伙伴建立新的关系,推广加拿大的农业部门。麦考利说:“我们的政府正在努力确保我们向中国市场出口更多高质量、安全的食品,这将确保我们继续为加拿大人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并加强我们的中产阶级。”
麦考利此行的使命是加强与中国——这个全球最大进口市场之一的关系,与中国扩大双方农业、农业食品和海产品行业的贸易机会。此外,据加拿大使馆透露,他此行还与中国不断增长的电子商务部门建立并扩大了关系。
中国是加拿大第二大农产品、农业食品和海产品出口市场,也是加拿大农业部门的优先市场。2017年,中国从加拿大进口了价值86亿加元的农产品、农业食品和海产品。从2015年到2017年,中国从加拿大进口的农业食品和海鲜增加了28%。
麦考利表示,为加拿大的农民、加工商和出口商提供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是加拿大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也是加拿大政府实现到2025年将全球农业出口增加到750亿美元的目标的关键。
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CIIE)上,麦考利率领加拿大代表团参展。据加拿大使馆提供的数据,超过10万人参观了加拿大国家馆,约9000人参观了加拿大的虚拟展馆。此外,超过60家加拿大公司参加了这次商业展览,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参观者。
中国不断增长的经济和消费者对安全优质食品的需求为加拿大农业创造了新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与联邦合作伙伴、省和地区以及加拿大工业密切合作,以维持和扩大中国的贸易和市场准入机会。
与往年一样,麦考利出席了中国渔业与海鲜博览会(CFSE)和中国食品与酒店协会(FHC),以促进加拿大农业的发展。这两场贸易展有超过12万人参加,预计将为加拿大创新的世界级农业、食品和海鲜行业带来超过2.85亿美元的新销售额。麦考利还借此机会会见了中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赋,讨论了油菜籽、生物技术和科学合作等关键贸易问题。
加拿大财政部长比尔?莫诺(Bill Morneau)和国际贸易多样化部长吉姆?卡尔(Jim Carr)也在中国出席了中加经济与金融战略对话(EFSD),以促进两国在包括农业在内的广泛经济领域的合作。
国际贸易多样化部长吉姆·卡尔表示,加拿大正在争取新的机遇,为中国提供稳定的高质量“加拿大制造”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中国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需求。加拿大企业与中国合作伙伴之间价值16.7亿美元的交易表明,双方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市场上竞争并取得成功,从而在国内创造就业和经济繁荣。
目前,中国是加拿大第二大贸易伙伴。2017年,加拿大与中国之间的双向商品贸易额达到近945亿美元。加拿大对中国的商品出口额为236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2.6%,主要出口种类是农产品和林产品,铜和铁矿石以及汽车。
|
|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张文扬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