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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畜禽屠宰监管年度工作总结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8 20:52:53 关注:763 评论: 我要投稿

农牧厅工作报告

  2018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处紧紧围绕“质量兴农兴牧、绿色兴农兴牧和品牌强农强牧”发展思路,以完成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为重点,积极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屠宰环节不发生重大肉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和行业结构优化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系统2018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厅系统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畜禽屠宰监管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基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年来,屠管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畜禽屠宰管理处党支部是2018年新成立支部。年初,按照厅机关党委批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1名支部书记和1名纪检委员(后因一名同志参加扶贫点工作,经机关党委同意,畜禽屠宰管理处支部、医政药政处支部组成联合支部)。支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型支部建设。支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把每周四定为支部集中学习日,制定了《畜禽屠宰管理处党支部2018年学习计划表》,对支部学习进行了具体部署。三是落实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政治例会制度。每月利用一个支部集中学习日召开支部政治例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年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次。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屠宰行业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奖补等资金使用和分配,都按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

  (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牢记党的宗旨,积极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控。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明确责任。一是按照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三是对照机关党委《厅属单位、厅机关处室局考核评价及意见建议反馈表》中整改建议的要求,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就提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查找根源,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从而提高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化学习,严明纪律。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传达学习孙振云厅长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严明政治纪律,时时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三)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针对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了《畜禽屠宰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对屠宰环节资金分配、新建生猪屠宰企业备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运用等风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

  三、职责任务完成情况

  (一)10大行动完成情况。我处相关工作分别纳入2018年农牧业生产标准化、质量安全监测、农牧业综合执法、质量安全县创建、农牧业品牌提升等6项计划方案中。

  1、紧扣农牧业标准化生产行动计划,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2018-2020)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建设10家以上标准化畜禽屠宰厂的年度目标。全年实际验收合格标准化企业16家,是年度建设计划的1.6倍,并得到农业部标准化建设奖补支持80万元;制定《羊屠宰操作技术规范》,现以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2、按照质量安全监测行动计划,加大屠宰环节监督抽检力度。今年与往年相比,增加监测经费100万元。一是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的“瘦肉精”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情况都做了明确要求。今年除完成农业农村部4300份“瘦肉精”监督检测任务,还完成自治区本级新增4000份“瘦肉精”监督检测任务;二是结合 “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新增定量风险监测300批次。三是尝试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委托了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12个盟市90家屠宰企业猪牛羊产品“瘦肉精”、药残、水分等项目256批次的猪肉、羊肉、牛肉、肝脏4个样本抽检。从不同角度,比对寻求更实事求是监测效果。四是要求各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官方监督抽检,要求企业“瘦肉精”批次100%检测,每批次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检,同时开展水分自检。据统计,2018年全区各盟市“瘦肉精”日常监督抽检完成33.1765万头份,畜禽屠宰企业完成“瘦肉精”自检38.5676万头份。

  3、紧扣农牧业综合执法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一是“双随机”检查制度化。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2016年开始,我处在厅系统里率先在畜禽屠宰行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极大提升监管效率。自治区本级今年分别于5月份和10月份开展2018年全区第一批和第二批畜禽屠宰监管“双随机”抽查。两次共抽查定点屠宰企业63家,超额完成年度抽查计划,共取缔企业3家,停业整改4家,限期整改65家。盟市级共抽查企业214家,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138%。共取缔4家,停业整改24家,限期整改171家。二是继续开展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7月份印发了《2018年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已完成动员部署和排查清理阶段工作。2018年全年,通过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 “扫雷行动”共执法1887次,出动执法人员数量987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496次,清理小型屠宰场点20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50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1件,接到举报54件,核实查处39件。三是组织开展打击畜禽屠宰领域违法专项行动。针对全国屠宰领域存在的非法添加、非法注水注药的严峻形势,专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严厉打击畜禽屠宰非法牟利专项行动方案》,并逐个向盟市农牧业分管领导电话通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背景情况,希望引起地方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自治区于12月中旬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12个盟市,对23个旗县区范围内的全部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旗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特别是驻厂官方兽医履职情况、薪水来源情况和屠宰企业质量主体落实、畜禽入场查验、待宰静养、产品检验、产品流向等情况。《方案》明确要求屠宰企业务于2019年1月31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厂区6个重点环节全覆盖,并与属地监管部门联网,视频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1年。同时再次加大监测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省份开展屠宰环节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了猪牛羊肉、肝和猪尿等水分、药残和瘦肉精等项目的抽检,共完成了猪肉45份、猪肝114份、猪尿45份、牛肉54份、牛肝54分、羊肉114份、羊肝11份的抽样工作,目前已完成153批次检测。根据检查和检测情况,自治区首次启动飞行检查。目前,各地以基本完成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联合打击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经营等环节违法行为,自治区农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联合制定实施了《排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同时将该项专项整治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范围。12月下旬自治区人民政府非洲猪瘟防控督查组对各地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进行了强调和督导。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各地陆续展开。

  4、紧扣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强化畜禽屠宰企业品牌化建设。目前,全区自营型牛羊畜禽屠宰企业均实现品牌化运营,自营型生猪屠宰企业品牌化运营率水平也逐步提高,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

  (二)依法开展监管,重点在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1、深化行业结构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严格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加大淘汰老旧屠宰企业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压减老旧企业21家,完成全年压减任务172%,实现了屠宰企业有进有出的良性动态发展。

  2、规范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开展畜禽屠宰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并留存检查意见,做好记录,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痕迹化。

  3、监督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入场查验、代宰静养、肉品检验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措施,如实做好生产记录。

  (三)扎实做好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屠宰企业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农牧业厅非洲猪瘟防控统一部署,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防控非洲猪瘟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疫情排查、生猪来源管控、屠宰检疫检验、规范消毒、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和疫情报告制度。从8月初-10月底,全区共排查生猪屠宰企业9364厂(场)次,排查生猪75.5万头只,实现排查全覆盖。发放屠宰企业防控非洲猪瘟“五落实”知识挂图1000余份,做到每厂必挂,每场必须熟知。呼和浩特市发生的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疫情,正是由于驻厂官方兽医和企业认真履职,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将疫情严格控制在屠宰厂范围内,没有造成疫情扩散,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第一起重大非法调运生猪案件。

  2、开展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专项行动。印发了《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区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基础上,从现在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专项行动。

  (四)积极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一是派出蒙志刚副处长在我厅定点帮扶点专职开展帮扶工作。二是拿出10万元农业农村部奖励我区标准化建设资金,对帮扶点实施基础建设。

  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早研究早部署。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区兽医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召开专门会议,对涉及畜禽屠管理宰行业的各项工作进行落实部署,明确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做好3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资格清理;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开展标准化建设。

  (二)提升工作落实的条件保障。一是今年自治区财政把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550万元列入了财政预算。争取农业农村部标准化建设奖励资金80万元。二是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和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重点推动这两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创新管理模式,实行绩效管理。2018年在全区屠宰行业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屠宰行业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一是考核内容明确,突出重点。二是量化考核细则,实行评分制。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奖惩措施。对考核得分前1/3的盟市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大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的奖励额度。

  (四)加大开展培训和政策宣传。一是召开了全区畜禽屠宰监管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对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和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和工作解读。8月份在锡林郭勒盟组织召开了全区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极大地推进了各地标准化建设进程。二是分别于8月份、11月份开展2次肉品检验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120余人。三是联合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了全区屠宰检疫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检疫人员实操能力。四是先后在新华网和《农民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农牧频道《小满广播站》、内蒙古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媒体就《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开展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和宣传。积极参加兽医局共同组织开展的2018年内蒙古兽医卫生宣传活动计划和挑战“世界最长信封链条”活动。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支部党员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当两者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党建工作放在了一旁,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计划的进展和党建质量。二是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政策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很难学以致用;学习不够系统,学习内容很多,各部分之间的关联性需要梳理贯通。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实。 四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职责任务方面

  1、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从全国屠宰环节肉食品质量抽检和查处的肉食品质量安全案件来看,一方面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另一方面新型高科技非法注药注水隐蔽性极强,监管部门防范意识不强,潜在风险较高。二是虽然近两年全区屠宰行业的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但屠宰企业,特别是生猪屠宰企业“多、乱、小、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监管难度大,肉食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三是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8-11月份生猪屠宰量下降25%。从疫区贩卖生猪及生猪产品非法牟利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2、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一是监督执法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大多地区以行政监管取代行政执法,2017年全区屠宰行业执法案件不足18件。二是现有的兽医执法队伍取证很难,涉刑案件更难及早发现。例如现在暴露出来的新型注药方式、注射药品种类等很难发现。

  3、部门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尚未完全到位,对非定点屠宰肉食品准入、销售环节的查处打击没有形成倒逼机制,导致源头治理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打而不死,取而不绝。急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实现社会共治。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当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规范廉洁自律行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

  (二)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将畜禽屠宰各项工作尽可能融入2019年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开展畜禽屠宰行业资格审核清理和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制度化,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消除县域范围内零案件。

  (三)继续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力争全区再增加10家以上标准化屠宰企业。实现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新突破。

  (四)继续开展对监督执法人员、行业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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