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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亭猪蹄”归属争议日趋激烈

——“周钦公”被指涉非遗及老字号造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30 9:50:38 关注:595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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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猪年来临之际,关于青岛名吃“流亭猪蹄”的争议日趋激烈。
  1月20日,青岛媒体一篇《周氏流亭猪蹄被指申遗造假 线上售卖涉嫌虚假宣传》的文章,再次将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所属“周钦公”品牌与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流亭猪蹄权属争议引向深入。
  造假指责
  日前,有网友向媒体反映,周氏流亭猪蹄在申遗过程中造假,其宣称的163年历史完全是虚构编撰的。“实际上他们是在90年代初才开始试做猪蹄,之前做的都是猪肚、心、肺等卤肉,猪蹄的秘方是在后期试制出来的。”据该网友反映,鑫复盛在宣传中大肆宣传“163年历史”,在这个他们申请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刻,却用这样的虚假信息蒙蔽消费者。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疑义,是因网友在网上看到的一张1997年11月12日版的青岛某报纸刊发的新闻,标题为《周相贤和他的流亭猪蹄》,文中称:1990年,周相贤在报纸上看到猪蹄具有美容、软化血管等功能,便与父亲周钦公想在猪蹄上做文章。于是,他们进行了刻苦攻关,做了上百次试验……最后新闻中提到:“至1993年,他们终于掌握了酱制猪蹄的最佳配方和火候。”从新闻中可以看到,真正的周氏猪蹄是诞生于1993年。
  而在鑫复盛关于周氏流亭猪蹄的宣传中,其多次声称流亭猪蹄始于清朝。在鑫复盛官网上,其品牌介绍中声称,周钦公流亭秘制猪蹄,据记载,最早起源于清朝末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以“诚信、创新、发展”的理念,五代相传。
  此外,有媒体发现,在某平台“周钦公食品旗舰店”其产品已然打出“山东省非物资文化遗产”口号,这对正处于申请非遗工程中的周钦公而言,明显涉嫌虚假宣传。
  鑫复盛被指认的造假行为不止于申请山东省非物资文化遗产过程,更有消息指出,其在申请“山东省老字号”时也存在涉嫌造假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多部门于2017年下发的“‘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凡是参评“山东老字号”的品牌必须创立于1956年(含)之前。报道指出,鑫复盛旗下“周钦公”商标的注册时间为2006年,因此周氏流亭猪蹄在参选“山东老字号”时并不符合条件,涉嫌造假。
  归属争议
  其实,在“周钦公”被媒体曝出涉嫌老字号及非遗造假之前,两家单位围绕“流亭猪蹄”的权属争议已经开始了。
  2018年12月5日,波尼亚诉鑫复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一审开庭,同时被列为被告的还包括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波尼亚诉称,两被告未经许可共同实施了侵犯涉案商标权的行为,在京东商城网站周钦公旗舰店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熟食,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所销售的酱猪蹄、卤猪脚等熟食的外包装正面以及礼盒外包装正面、网店显著位置、产品说明介绍内容等突出使用“流亭猪蹄”标识,与波尼亚于2016年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获得注册的“流亭猪蹄”商标标识相同。
  波尼亚主张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并挤占了公司“流亭猪蹄”产品的市场份额,误导了消费者,造成了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涉案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销毁带有涉案商标标识的产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等诉求。
  诉讼尚未判决,互联网上关于案件的报道和讨论甚嚣尘上。一时间,合法持有“流亭”和“流亭猪蹄”商标的波尼亚竟成为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
  2018年12月14日,波尼亚发表声明称,公司近期密切注意到网络存在关于“流亭”及“流亭猪蹄”的未经核实的单方面报道,相关报道涉及到公司的商誉及品牌形象,波尼亚遂发表声明主张权益。
  波尼亚在声明原文中表示,“对于损害我公司品牌形象和商誉的不当言论,我公司已积极取证,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声明中,波尼亚表示公司遭受不当言论其时,正巧是其诉讼某餐饮公司的商标侵权案期间。
  针对诉讼及申报非遗以及老字号质疑等情况,鲁网记者根据鑫复盛在工商登记预留的电话致电该公司,对方工作人员回复称“具体情况不了解,不便接受采访。”
文章来源:鲁网 作者: 徐坤 杨永明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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