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2/27 14:33:48 关注:445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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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通知》(黔农发〔2019〕6号)文件精神,2019年2月18-25日,黔西南州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经营假冒兽用生物制品、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非法使用“自家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从业者防疫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其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维护养殖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一是经营环节,做到源头严防。此次行动共排查全州兽药经营企业53家,其中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1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兽药经营管理要求的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保藏条件不符合要求及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走私进口疫苗等违法行为。检查未发现有兽药经营企业违法经营疫苗行为现象,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二是使用环节,做到过程严管。加强对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的管理,教育引导使用者从正规生物制品生产厂家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单位购进生物制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建立兽用生物制品使用追溯制度,以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兽医诊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兽药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劣疫苗、走私进口疫苗、“自家苗”等违法行为;共排查规模养殖场45家,动物诊疗机构4家。核查中未发现养殖场有非法使用“自家苗”等行为,未发现有非法生产兽药的“黑窝点”和生产、销售、使用“自家苗” 行为。三是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做到储备物资到位。对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疫苗认真核查。
二、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社会服务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宣传、指导和咨询服务,进一步压实从业者防疫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守法经营、使用意识,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养殖企业自行生产使用或委托有关单位代为加工生产“自家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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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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