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大型养猪场关门,损失谁买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4/15 10:31:02 关注:33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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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椒江的张贤宜向三甲街道金家村承包了一片土地用于养猪,今年年初,承包到期,村里将该片土地重新以招标的形式招租,但作了规定:不得用于畜禽养殖。
养猪大户张贤宜没法参加续租。十年前,自己投资了好几百万建栏舍,买设备、母猪,现在不能养了,损失该由谁买单呢?
10年承包期到期,投资700万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关门2009年1月,张贤宜向椒江区三甲街道金家村租下43亩地,建起了军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期限为10年。
当时,椒江区要建生猪养殖基地,养殖基地必须要有三家以上养殖场,张贤宜的地块上,正好还有两家养殖场。
“猪场建好了,看上去我家的最漂亮,设施也是最齐全。”张贤宜说,十年前,这里位置偏僻,人烟稀少,是个养猪的好地方。
为了做大做强,张贤宜借钱投资了700多万元,用于建造栏舍,购买设备、母猪等等。
十年过去了,军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周围大变样,不但造了许多工厂,现代大道也在附近穿越。今年1月,张贤宜与金家村的承包协议到期,村里发布招租通告,将该地以投标的方式进行招租,招租通告中规定:此地不得用于畜禽养殖。
这样一来,张贤宜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被排除在了招租范围之外。但是,张贤宜翻出十年前的协议书,其中一条规定,若自己要继续承包,村里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承包给自己。“我房子建在这,10年后,不租赁给我了,我怎么承担得起呢?负的债务怕几代人也还不清!”张贤宜说。
村干部:10年租金不足50万元,不可能为养殖户损失买单由于场地没有续租,军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已暂停经营。
在张贤宜的计划中,村里这块地是会继续租给自己养猪的,所以持续投入。没想到,10年间,社会大发展,郊区变城区,养猪的大环境没以前宽松了。
10年前受鼓励的养猪大户,10年后场地不能续租,张贤宜不甘心,想向村里要补偿。这个要求,村里能答应吗?记者来到了椒江区三甲街道金家村支部委员会,办公室大门紧闭,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了村党支部书记阮孟林。
对于招租通告上的“不得用于畜禽养殖”的规定,阮孟林解释说,金家村也是贫困村,按理只要能拿到租金,租给谁,对村里都一样,但区里明确要求,该地块不再适宜畜禽养殖,村里只好出此公告。
阮孟林告诉记者,因为张贤宜执意要养猪,就没有参加投标,目前,该片土地已经被他人租走,用于养殖畜禽之外的其他用途,其实如果他也来投标,并承诺不用于畜禽养殖,还是有优先权的。
那么,对于张贤宜提出的将建筑物与设备折价赔偿的要求,村里是怎么回应的呢?
对此,阮孟林介绍,该地块转包后,之前留下的建筑物等,由原承包人自己处理。最重要的是,这43亩土地的10年租金加起来也不足50万元,面对张贤宜赔偿数百万元的要求,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就是有钱,也不能将你的房子买下来呀。”
随后,记者从椒江区三甲街道了解到,2016年,军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因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未建成,影响周边环境,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曾对其下达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2000元。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得用于畜禽养殖,只是街道给予村里的建议,具体以村里实际发布的招租通告为准,承包期10年到期,村里有权收回土地,重新招租。
另外,在2011年,张贤宜妻子王女士与村里签订了一份《土地复耕协议书》,上面规定只能在该地上建造简易的临时用房。因此,对于张贤宜提出赔偿的诉求,街道不予支持。
调解员:建议新承包者折旧购买遗留建筑
对于张贤宜的苦恼和诉求,记者专门采访了台州调解协会调解员林文虎。他认为,随着城市的发展,猪舍边上的现代大道已经是台州市主城区的主干道,从城市规划和环境美化来说,已不适合养猪,村里也有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方式做出规定。“老张不养猪,用于其他种植业,他同样有优先的权利,如果他坚持畜禽养殖,显然他没有这个权利。”
至于张贤宜提出的赔偿问题,让村集体承担也不现实,不过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讲,考虑到老张的实际状况,现在的承租方如果要用到房子的话,最好原有房子不要拆掉,以折旧的方式购买,以减轻老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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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许灵敏 柳杨 文章来源: 中国台州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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