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执法人员查获的私宰猪肉
温州网讯 猪皮上盖有的“蓝印”是用来证明这是通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疫合格的肉类产品。但龙湾的一猪肉经营户竟动起了歪脑筋,竟在带有“蓝印”的猪肉中,混入了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猪肉。4月29日凌晨,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瑶溪所联合公安、屠管部门,在龙湾瑶溪某农贸市场一猪肉摊现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屠猪肉110余斤。
据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猪肉制品监管,确保猪肉来源正规,今年4月15日起,该局瑶溪市监所组织建立微信群“××农贸猪肉票据上传群”,要求辖区各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每天上午在群内上传当日采购猪肉的“两证两章”照片。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龙湾瑶溪某农贸市场一猪肉经营户的票据存在猫腻,即实际销售量与票据记载严重不符。经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发现该猪肉经营户销售的部分猪肉卖相比较特别,一部分猪肉肉质发白不带血,而另一部分猪肉肉质则发红带新血,存在疑点。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相关监控视频,发现该经营户每次均会购入两批猪肉,分别由不同的车辆和人员运送。
经调查询问,该涉案经营户供称,因私自屠宰的猪肉肉色鲜艳带新血,深受群众喜爱,故其每次会购入两批猪肉,一批从温州菜篮子集团购入,一批从龙湾永中某私屠户处购入。为了顺利通过检查,该经营户会将从温州菜篮子集团购入的猪肉上的蓝印提前割下备查,每天上传的也是温州菜篮子集团提供的票据。
在此,市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肉品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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