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促进食品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检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6/17 12:52:47 关注:246 评论: 我要投稿
|
|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对食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重点监督抽查,并提高抽查比例,以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检验”。
通知指出,检验检测是判断某种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合格的重要手段,在保障产品安全、促进明白消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分为两大类:一是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在重点监管领域内,食品检验机构抽取比例为20%。二是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该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由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织。对食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问题集中的领域,要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检查,强化监管。
通知明确,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过程中,应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导致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错误;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替换、调换应被检验检测的对象;篡改、编造原始数据;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未按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对于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如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则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
|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作者: 刘强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