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4期)。通告显示:5批次鸡肉产品兽药残留超标。
(一)三亚丹州小区市场张少珍冻品摊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金鸡岭农贸市场王堂梅光鸡摊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定安定城王春妮鸡鸭销售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亚第二市场吴育雄光鸭摊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口琼山王磊光鸡鸭摊销售的乌鸡肉,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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