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江西大余首例“肉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8/8 13:22:02 关注:444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中国江西网讯 赖梅芳 新法制报记者徐明报道:7月24日,大余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肉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集团首要分子钟某刚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成员分别获刑五年至一年十个月,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至6000元。
  法院查明,2013年年底,被告人钟某刚、吕某平承包了大余县黄龙镇黄龙屠宰场,钟某刚于2014年1月20日注册成立大余县双龙益民肉联厂,经营范围系生猪定点屠宰、肉及肉制品加工销售。股东为钟某刚、吕某平、朱某金、袁某东(另案处理)、袁某干(另案处理)。黄龙屠宰场的股东为控制大余县青龙镇和黄龙镇的猪肉市场供应,由钟某刚负责陆续招聘了被告人钟一、钟二、钟三、钟四、钟五等人组成“执法队”,该“执法队”在借名“执法”过程中对多名被害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渐形成以钟某刚为首要分子,吕某平、朱某金、钟一、钟二等人为重要成员,钟三、钟四、钟五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4年至2016年间,以钟某刚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通过强行非法收缴被害人的猪肉、泼机油毁坏猪肉等方式,迫使屠夫到黄龙屠宰场进购猪肉,最终达到垄断猪肉市场供应的目的。同时,钟某刚还安排集团成员在被害人张某武肉摊附近蹲守,待被害人经过时,强行开走其装着从乡下私宰的约200斤猪肉的皮卡车,后在黄龙派出所的介入下,钟某刚将猪肉和皮卡车还回张某武。经鉴定,皮卡车价值135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刚、吕某平、朱某金、钟一、钟二、钟三、钟四、钟五为达到强买强卖猪肉的目的,以殴打、威胁等方式非法收缴他人猪肉及毁坏他人猪肉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钟某刚、吕某平、朱某金、钟一、钟二强迫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钟一、钟四在非法收缴猪肉时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与前述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告人钟某刚等人构成犯罪集团,被告人钟某刚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按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文章作者:徐明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对不起,该处暂无记录....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