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19家规模猪场复产投苗4.5万头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8/21 15:20:26 关注:355 评论: 我要投稿
|
|
8月20日,广西自治区主席、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陈武到贵港检查指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召开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扩大)会议。陈武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广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非洲猪瘟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抓好疫情防控、生猪恢复生产和保障供应工作,全力打赢打好这场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和持久战。
8月20日,自治区主席、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陈武到贵港检查指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召开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扩大)会议。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梁凯昌/摄目前,贵港全市生猪存栏57.1万头,已有19家规模猪场复产投苗4.5万头,年内计划复产规模养殖场150个、投苗30万头,全力保障市场供应。陈武分别来到福林龙宝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和扬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当地和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生猪恢复生产等情况,对当地推动养殖场实行滴水不漏的铁桶式封闭管理模式表示肯定,强调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产,尤其要严防补栏后生猪发生新的疫情,切实提升我区生猪养殖的安全化、生态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
会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贵港市、玉林市、南宁市分别汇报了近期疫情防控、生猪恢复生产和保障供给等工作情况。陈武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段时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扭转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被动局面,全区非洲猪瘟疫情趋于平稳,成效逐步显现。但仍要高度关注防控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着力防范思想麻痹松劲、整改问题反弹、内外疫情传入、猪肉供给不足等风险。
陈武强调,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突出全链条无缝隙监管,建立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指挥部要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深入实施督导检查,督促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主体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扭成一股绳、拼尽一份力,做到重视程度再提高,防控责任再压实,工作措施再细化;掌握疫情发现报告、疫源围追堵截、舆情引导发布的主动权;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完善防控工作保障,推进防控基础设施尽快开工建设、提早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防控技术指导。
陈武要求,要突出抓好恢复生猪生产和肉品供给保障,切实保障民生需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将生猪供应100%自给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尽快恢复生猪生产,组织技术专家团队深入县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支持和鼓励规模猪场按照防非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加快补栏增养,鼓励屠宰加工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布局,推进养殖、屠宰和加工全产业链发展;做好冻猪肉储备,适时启动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减少生猪价格波动幅度,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发展禽肉等替代肉产品生产,积极发展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优质家禽产业,优化肉类供给结构。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部副指挥长李彬、方春明、周成方,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黄洲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有关活动。
|
|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