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区县推出平价猪肉补贴:单人单次限2公斤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8/28 14:42:06 关注:35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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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近期福建三明、莆田两个县区推出猪肉价格补贴,其中,三明市明溪县在8月17日至10月7日期间的周末和中秋节、国庆节实行平价猪肉销售,莆田荔城区则将于9月6日开始给予四项猪肉产品每公斤4元补贴,两地受补贴的猪肉产品均附加限购办法。
据《三明日报》8月25日消息,8月17日8时许,记者在明溪县福万佳超市看到,前来购买猪肉的顾客络绎不绝。
报道称,据了解,因受非洲猪瘟的影响,明溪县生猪存栏量较往年大幅减少,目前的存栏量能够满足当地群众消费需求。由于受周边县、市的影响,猪肉价格出现明显上涨。近日,明溪县推出金秋猪肉“平价商店”活动,在8月17日至10月7日期间,每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国庆节,在城区满家乐、宏冠大厦佳嘉惠、新大路福万佳、状元楼福万佳4个超市实行平价猪肉销售,排骨、瘦肉、条肉、腿肉的销售价,低于本地同类市场均价10%销售。
为此,明溪县财政核拨物价调节资金20万元,对上述4家超市给予差价补贴。对有财政补贴的猪肉实行限量供应,并对当地居民实行限购。每家超市每天限售条肉、腿肉各200公斤,瘦肉、排骨各限售100公斤,居民每人每次限购2个品种,单品限购1公斤。有市民告诉记者,“今天的排骨每斤比昨天便宜了2.7元、瘦肉每斤便宜2元,条肉、腿肉每斤便宜了1元多。政府推出平价猪肉销售的举措很好,让老百姓吃得上放心肉,在价格上也优惠。”
另据莆田市荔城区政府网站8月20日消息,荔城区发改局当日发布了关于启动该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销售机制的通知。
通知称,为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功能,确保该区市场价格稳定,根据《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闽政办〔2017〕142号)、莆田市发改委《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运行机制的通知》(莆发改〔2019〕316号)以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荔政办〔2018〕106号)的要求,决定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
本次平价商店销售时间自2019年9月6日开始,结束时间视该区食品价格走势而定。猪肉种类包括:腿肉、条肉、精瘦肉、排骨,凭身份证每人限购合计2公斤,而政府补贴标准为肉类每公斤补贴4元。
这则消息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后于8月24日专门回应称,鉴于近期以来该市猪肉价格月环比涨幅超过5%,为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功能,保障民生食品市场价格稳定,根据省市稳价控价工作方案的要求,荔城区适时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销售机制。为了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补贴政策,防止部分企业及不法商贩恶意倒卖猪肉制品,同时结合每户居民的日用肉需求量,故制订每人购买2公斤之内的猪肉产品可享受补贴,超过部分不予补贴。
关于凭身份证领取补贴问题,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表示,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平价商店虚假销售,恶意套取政府补贴,故要求居民在平价商店结帐时出示身份证及购买小票登记后方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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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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