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优选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补助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9/9 12:42:50 关注:51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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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9月9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提出对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给予投资补助。
通知提出,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还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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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网 作者: 金慧慧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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