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力做好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9/10 11:36:39 关注:432 评论: 我要投稿
|
|
在全国生猪市场供应日趋紧张的背景下,辽宁省部分地区生猪供应呈现紧张态势,猪肉价格上涨。9月8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辽宁省将全力做好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进产销衔接,科学调控猪肉供给。
养猪业是辽宁省畜牧业第一大产业,猪肉占肉类总产量比重达56%。稳定居民“菜篮子”,辽宁省将积极推进产销衔接,科学调控猪肉供给。猪肉不能自给的市,要提前主动与周边养猪数量较多的市县对接。在本地区内,要指导猪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与屠宰企业、生猪养殖场(户)发展点对点对接,形成较为稳定的购销协作关系。
夯实硬件建设,辽宁省提出要加快完善物流设施装备,重点支持专业运输车辆技术改造和冷链物流基础项目建设,加快构建覆盖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同时加快推进冻肉储备工作,确保在关键时间节点的市场调控能力。指导开展冻猪肉储备,确保需要时及时分批向市场发放。另外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预期。
调整畜牧业结构,加快发展猪肉替代品生产。辽宁省要求各地立足资源环境条件和畜产品消费习惯,统筹抓好牛羊禽等替代畜产品发展,多渠道满足市场需求,保持肉类产品总量稳定。对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蛋鸡、肉鸡产业予以支持和引导,发挥龙头企业优势,采取“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广大农户扩大禽业生产。大力发展牛羊驴、蜜蜂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草牧业,推动农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粮改饲,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发展牛羊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推进草畜配套和种养结合。
下一步,辽宁省将及时发布生猪及其产品生产、价格预报信息,科学指导养殖业发展。同时落实国家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政策,继续与有关金融机构、部门合作,积极帮助广大养殖场(户)解决资金问题。同时要优化区域布局,坚决纠正随意扩大划定禁养限养区的做法,推动养猪产业向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辽西北等地转移。
|
|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