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周黑鸭”打假 侵权方被判赔偿4万余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0/7 11:53:05 关注:605 评论: 我要投稿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的湖北周黑鸭诉北京市某酒家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一审认定某酒家擅自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了周黑鸭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赔偿各项损失共4万余元。
  周黑鸭公司诉称: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卤制品深加工的企业,在国内开设“周黑鸭”系列休闲食品直营门店已超过1000家。在第29类“死家禽、豆腐制品”等商品上取得“周黑鸭”注册商标,且经过长期使用和大力宣传,该商标已具有极高知名度。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开设的熟食卤制品店铺的招牌、支付方式上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0万元。
  某酒家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涉案商标为依法注册且处于注册有效期内,周黑鸭公司依法受让取得该商标,其作为商标权利人有权针对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根据在案证据证实,某酒家的涉案店铺招牌、柜台围挡、收款凭证中的商品描述使用了“周黑鸭”标识,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涉案店铺销售的商品为涉案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涉案店铺上述使用方式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以为其所销售商品来源于周黑鸭公司或者涉案店铺与周黑鸭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故认定涉案店铺经营者的上述商标使用行为侵害了周黑鸭对涉案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鉴于周黑鸭公司未举证证明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行为人的侵权获利,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知名度、本案具体侵权情节、被告主观过错、涉案店铺的经营规模等因素酌情确定。最终,法院一审判令某酒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4万余元。
  目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李强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周黑鸭联名兵马俑,开创卤味行业联名合作的先河2024/4/24 8:52:24
鸭脖又香了!周黑鸭去年净利润增三倍,煌上煌盈利预计增一倍2024/3/28 15:36:29
周黑鸭现涨超4% 鸭副价格下行 Q3卤味公司盈利情况有望大幅改善2023/10/12 15:03:39
周黑鸭、绝味营收重回增长,鸭脖生意反转了?2023/9/6 20:54:52
周黑鸭:加速下沉县域市场2023/8/29 9:13:02
周黑鸭半年赚1亿 鸭脖又好卖了?2023/8/21 18:08:2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