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农产品市场运行基本平稳 生猪生产形势开始好转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0/17 11:32:40 关注:260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中新网10月17日电 今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指出,三季度,中国农产品供应总体较为充裕,市场运行基本平稳,中秋、国庆消费得到有效保障。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落实,生产形势开始好转。
今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三季度重点农产品的市场运行情况。
唐珂介绍,三季度“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67,环比下降1.74个点,同比高9.48个点;“菜篮子”产品200指数为113.21,环比下降1.95个点,同比高10.88个点。价格指数环比下降主要受蔬菜、水果价格回落带动;同比上升主要受畜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影响。
唐珂表示,分品种看,蔬菜、水果价格有所回落。上半年,蔬菜价格处于历史高位,随着秋季蔬菜逐步上市,9月份开始季节性下跌,全国平均批发价格较近三年同期平均水平低1.8%;今年水果价格“前高后低”,7月份以来随着西甜瓜等夏季时令水果大量上市,价格开始高位回落,后期葡萄、苹果等上市量增加,价格持续下跌,目前基本回到正常水平。
畜水产品整体供应充足。三季度,畜产品价格特别是猪肉价格持续上涨,但9月份以来,随着促进生猪产能恢复和市场供应政策密集出台,猪肉供给阶段性紧张的局面有所缓和,国庆节前价格涨幅回落;同时,禽肉、牛羊肉、鸡蛋和水产品等替代品供给相对充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猪价上涨压力。
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落实,生产形势开始好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连续作出部署,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的五项措施,8月30日召开了全国稳定生猪生产电视电话会议,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对生猪稳产保供作出全面部署。
唐珂指出,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抓紧落实恢复和发展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目前,非洲猪瘟疫情趋稳,相关政策措施效果开始显现,生猪生产恢复的积极因素增多,形势逐步好转。
此外,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小麦、早籼稻旺季收购结束,价格基本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主产区国有两市企业收购价稳定在每百斤112元和119元左右,同比略有下降。截至9月30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小麦7076.2万吨,同比增加41%;累计收购早籼稻599.9万吨,同比减少23%。部分地区早熟玉米开始上市,价格有所下跌,但仍高于上年同期,总体属于正常季节波动,玉米市场价格短期下跌后将逐步企稳,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不大。
唐珂表示,今年夏粮增产,秋粮大部分长势良好,如后期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今年又将迎来一个丰收年。今年农历秋分(9月23日),中国迎来第二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今年的丰收节,农民参与度、基层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形式多样性、内容丰富度进一步提升,城乡互动性和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强产业、促增收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丰收节真正成为了农民自己的节日,成为了助力乡村振兴的节日。
唐珂称,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丰收节当天,全国县乡村自己举办的庆祝活动超过3000场,还有很多各部门、社会各界组织的活动,举国上下共庆丰收、共迎国庆,在全社会营造了重农强农和欢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浓厚氛围。丰收节拉动内需、激活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庆丰收 消费季”活动为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
|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