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人销售12多万元的注水牛肉后被罚款判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0/29 13:02:41 关注:86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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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一年多的注水牛肉,结果换来被判处有期徒刑还被处罚金,这两对夫妻“亏”大了。10月23日,由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两对夫妻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袁某龙、黎某燕夫妻两人自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23日期间,在沿河自治县民族风情街城北农贸市场售卖注水牛肉。
袁某龙在该县周边乡镇购买活牛,并在购买第二日凌晨在县城老农贸市场自己家门面内将牛宰杀,在宰杀前和宰杀的过程中袁某龙通过用水管给牛注水,增加牛肉重量,袁某龙、黎某燕二人负责销售注水牛肉,从中获利,在此期间,二人销售总金额达121933.6元,被扣押的牛肉经价格认定为16186元。二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公诉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对两起案件作了法庭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当庭宣判:袁某龙、黎某燕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袁某龙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2万元;判处黎某燕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2万元。田某前、杨某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田某前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2万元;判处杨某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2万元。
检察官提醒:“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食品关乎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万不可为了追逐高利,以次充好甚至是掺假害人害己。作为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认真甄别,如果买到了虚假商品,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大家齐心协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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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作者:罗华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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