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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1/13 9:22:24 关注:33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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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12日表示,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孙梅君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15部规章和多项制度规范,覆盖生产经营许可、产品注册备案、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各方面,卫生、农业、海关等部门也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风险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
  孙梅君指出,现阶段中国食品产业“小、散、低”为主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观,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体量大、风险触点多。由于违法违规成本低,监管技术手段不足,加之有的企业道德缺失、逐利枉法,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需要加大治理力度。
  同时,食品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也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引导。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9年颁布,相关规定有的已明显滞后,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孙梅君称,这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等等,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等,目的是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等,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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