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兵海:发展南方肉牛产业需创建科技研发体系、培养专业人才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1/15 14:34:17 关注:560 评论: 我要投稿
|
|
南方地区是牛羊产品的消费大省,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牛羊产品有望实现进一步消费升级。为帮助南方发展牛羊产业发展,2019年11月9日,在第二届南方牛羊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中国农业大学曹兵海教授做了《中国南方肉牛产业发展现状与开发利用》的主题报告。
“中国南方包括上海、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曹兵海介绍,南方地区的生产总值占全国61%,人口数量占全国的58%。南方地区牛存栏量占全国42%,牛肉量占全国27%,牛肉消费量却占了57%。
中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度数据显示,南方地区肉牛养殖集中在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广西。广东存栏量121万头,产量4.1万吨,排在第八。中国统计年鉴2018的数据显示,南方地区的城镇居民牛肉消费量属广东最高。
南方肉牛产业发展的优势
曹兵海表示,南方地区有着肉牛业的发展优势:
1、自然条件优越。水热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高且恢复能力强,雪灾、旱灾和风灾等自然灾害较少。
2、丰富的“南方肉牛草场”资源。南方草地区约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0%,可利用草地面积0.66亿公顷(10亿亩);南方草地单位面积生产力高。
3、饲料原料资源——稻草、玉米秸秆、小麦秸秆、甘蔗副产品、香蕉茎叶、麻类茎叶、薯类副产品、油菜秸秆、柑橘皮渣、桑叶。
4、有发达的消费市场。南方牛肉不足,以及“北(牛)肉南调”致使南方牛肉价格较高,2017年牛肉价格前15位的省份全部在南方地区;因此,南方肉牛企业具有“近水楼台”之利。
5、丰富的牛种资源:南方地区共有43个地方品种,其中黄牛38汇总,牦牛4种,大额牛1种。
南方肉牛养殖的困境
南方地区具有肉牛养殖的优势,但也面临诸多面临问题。曹兵海表示:1、理论和认识问题。理论界和学术界都认为发展南方肉牛产业是提高我国牛肉产量的一大途径。
2、体制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制约。①产业规划、技术支撑和项目安排上“重北轻南”,其结果是草畜不配套,有草无畜或有畜无草,生态问题频频发生;②南方肉牛科技人才流失、断层。
3、现有品种竞争潜力有待挖掘(产肉量×肉价=效益)。①南方本地牛普遍体型偏小,生长慢,出肉率低(产肉量); ② 肉质优良,尚待提高(价格)。
4、“南方肉牛草场”资源利用率低。目前我国“南方肉牛草场”资源的利用率还不到30%,以肉牛业为主的草场畜牧业尚未始动,这将是拉动我国肉牛产业发展的又一引擎。
南方肉牛产业发展的出路
那么,该如何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呢?曹兵海给出对策与建议,他表示要创建技术支撑南方肉牛产业的科技研发体系。展开“南方肉牛草场”技术研发与示范,与各个体系联合共同研发提高“南方肉牛草场”附加值的产业技术,培育拉动南方肉牛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加速培养南方肉牛科技人才。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南方肉牛人才队伍的形成。
产业拉动南方肉牛品种的保护与选拔提高。积极培育南方自己的肉牛品种,逐步将役用牛转化成肉用牛;实践证明,南方肉牛品种通过杂交改良,可以生产出高档牛肉。
顶层设计南方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南方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改善当前“重北轻南”的肉牛产业发展现状。
作者:李萧佳
|
|
文章来源::《南方农村报》牛羊宝典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