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禽业上市公司开始公布月度销售情况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1/18 9:24:17 关注:298 评论: 我要投稿
|
|
受自身供求关系的积极变化及非洲猪瘟引发的替代效应影响,中国家禽行业的景气度今年以来持续攀升。随着社会对此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行业上市公司亦开始如生猪养殖企业一样按月披露销售情况。
11月5日,肉种鸡企业益生股份率先公布了公司2019年10月份的鸡苗销售情况。简报显示,益生股份当月销售鸡苗3859.51万只,实现销售收入4.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36%、191.23%,环比分别增长10.22%、30.77%。对此公司解释称,其父母代种鸡的存栏量增加,再加上并购原属春雪食品的烟台益春种禽有限公司,产能释放,鸡苗销售数量大幅上涨。同时,受鸡肉供给紧张和需求替代影响,行业景气度高,公司主营产品父母代肉种鸡雏鸡及商品代肉雏鸡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
同样经营肉种鸡业务的民和股份称公司10月销售鸡苗2756.48万只,同比增加12.07%,环比增加9.88%;销售收入3.02亿元,同比增长126.51%,环比增长34.07%。
一体化白羽肉鸡企业圣农发展10月销售鸡肉8.1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1.69亿元,同比变动分别为-0.82%、28.15%,环比分别增长7.82%、17.19%。
与圣农业务类似的仙坛股份公布的则是商品鸡的销售只数。该公司10月销售商品鸡1135.65万只,实现销售收入3.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6%、43.99%,环比分别增长2.22%、18.59%。
黄羽肉鸡方面,温氏股份称其10月销售肉鸡1.06亿只(含毛鸡、鲜品和熟食),收入32.70亿元,销售均价16.51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32.87%、 15.79%、-14.06%,同比变动分别为48.21%、64.98%、14.34%。
值得一提的是,温氏单月上市肉鸡量首次突破了1亿只,公司称这是其提早谋划的成果。由于预判今年将会出现市场肉类供应紧缺的情况,温氏从年初就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扩产增产,如在多个区域签订多个一体化养禽项目,同时加快高效养殖小区建设、投产进程,构建内部资源协调机制,强化产投销统筹,确保肉鸡有效增量。
2018年,温氏股份出栏黄羽肉鸡7.48亿只,其目标是未来保持年上市量15%左右的增长。今年前10个月,其已累计上市肉鸡7.36亿只。
新科黄羽肉鸡上市公司立华股份10月销售商品肉鸡2629.46 万只,实现销售收入8.73亿元,销售均价17.03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51%、-7.24%、-8.22%,同比变动分别为16.83%、47.81%、21.38%。
而肉禽业务多年来高居行业第一位的新希望六和尚未公布此项数据。其业务亦相对较为复杂,据该公司半年报,其2019年上半年共销售鸡苗、鸭苗2.46亿只,同比增长28.73%;销售自养商品鸡、委托代养商品鸡鸭1.51亿只,增幅为11.95%;销售鸡肉、鸭肉产品84.97万吨,增幅为0.69%。上半年其肉禽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97.87亿元,同比增长17.33%。相较而言,新希望六和的肉鸭部分业务规模更大。
号称中国白羽肉鸡行业“黑马”的禾丰牧业亦仅在财报中有公布相关数据。今年上半年,其控股及参股企业合计肉鸡养殖量达1.91亿羽,同比增长26%;合计肉鸡屠宰量为2.24亿羽,同比增长16%;合计生产肉品56万吨,同比增长17%。该公司的目标是2019年争取实现肉鸡养殖3.9亿羽以上、肉鸡屠宰5亿羽以上。
|
|
文章来源:牧食记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