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畜禽产业开启扩张模式 拟四年创建百个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4 9:44:40 关注:289 评论: 我要投稿
|
|
猪鸡价格飞升的2019年,畜禽产业无疑是备受各界关注的当红“炸子鸡”。在这波养殖业上升浪潮中,作为传统农业大省的河南省也开始积极谋篇布局。
打造中原最大畜禽产业园
12月2日,华英农业公告于2019年11月30日与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潢川县发投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拟以不超过6.2亿元、不超过3.7亿元分别对潢川县发投公司全资控股的信阳宝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昌置业”)和信阳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辰盛置业”)进行增资,合计拟增资不超过9.9亿元并取得其实际控制权。
据披露,宝昌置业与辰盛置业均在2019年10月刚刚成立,两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商品住房销售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与华英农业主营的种禽养殖孵化、禽苗销售、屠宰加工及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并无关联。
对于2018年全年净利润不过1.19亿元的华英农业而言,这近9.9亿元投资额无疑是大手笔。公告中,公司也对此番大额投资做出释疑。
潢川县发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通过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潢川县发投公司51%股权,潢川县财政局持有潢川县发投公司45%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潢川县发投公司4%股权。
华英农业表示,为响应当地政府产业规划布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在所在地的产业链发展状况,本次拟对外投资并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后,公司将规划兴建“华英现代产业园”,协同当地政府、平台公司和其他投资方,打造中原地区最大的“畜禽产业集群化产业园区”,产业园主要围绕“食品、羽绒”两大板块,建成由华英农业等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延伸、相关产业集群发展的第三代新型循环经济产业园。“华英现代产业园”的建设,将有利于聚焦资源,能更有效地促进公司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提高生产营运效率、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
养殖大省拟四年创建百个农业产业园
华英农业此番大手笔布局产业园建设,是在近期河南省加快涉农产业谋篇布局的背景下。
近期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创建100个产业优势突出、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发展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质量效益显着、辐射带动有力、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增收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在近期据悉的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推进会上也提出,全省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到2022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其中2019年、2020年各创建30个,2021年、2022年各创建20个,带动建设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建成以国家级为龙头、以省级为骨干、以市级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
在政策支撑下,相关企业的扩产步伐也随之跟进。
12月2日牧原股份公告称,公司拟在河北、山东、湖北、江苏等地增设包括邢台市平乡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山东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湖北江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14家子公司,其中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河南新设5家子公司。
根据公告,14家子公司均有牧原股份以自有资金出资,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包括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等。
公司表示,随着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公司在平乡县、景县、南皮县、即墨区、临清市、茌平县、江陵县等十四个市/县/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作为生猪养殖领域的另一巨头,温氏股份也看中河南市场,此前公告下属全资子公司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划以现金3.5亿元购买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41.22%股份,同时对新大牧业现金增资4.6亿元,从而获得新大牧业5720.4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1.86%),完善猪产业在全国的布局。
|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