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分区防控旨在保护生猪生产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6 9:24:24 关注:286 评论: 我要投稿
|
|
根据非洲猪瘟防控需要,自今年初以来,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等中南六省(区)开展了分区防控试点工作,重点是变革传统生猪调运方式,推进“调猪”向“运肉”转变。近日,六省(区)联合发布《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自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行通过“点对点”从区域外调入活猪。
为什么要在中南六省(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这会不会造成六省(区)猪肉价格上涨?当前全国生猪供应形势如何?针对这些社会热点话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
杨振海认为,从国内非洲猪瘟防控的实际情况看,在已查明疫源的155起家猪疫情中,由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以及相关的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引发疫情的有100起。从国际上看,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和疫病防控最基本的经验,特别是成功根除非洲猪瘟疫情的国家,绝大部分都实行了分区防控。因此,在我国实施分区防控、加强调运监管是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生猪生产的客观要求。
“分区防控不是搞区域产销封锁,而是服务于动物疫病防控。”杨振海表示,此次试点并不是说区域外的生猪一律不得调入。第一,对种猪、仔猪不得采取限制性调运措施,经检验合格的种猪、仔猪可随时调入中南区。第二,对于猪肉及猪肉产品,只要检疫合格,都可以调入中南区,没有其他任何限制。第三,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仍可调入中南区。应该说,上述措施充分考虑了行业转型升级政策方向和当前稳产保供实际,“全面禁调”传言是不符合实际的。据中南区的监测统计,11月30日以来从区域外调入的猪肉和活猪数量没有明显的变化,猪肉价格总体稳定。综合判断,有关措施不会成为猪肉价格额外的涨价因素。
同时,杨振海还表示,通过各项扶持生猪生产政策的推动,以及市场的拉动,养猪户补栏增养的积极性显著提升,生猪生产呈现明显恢复势头。从10月份的监测数据看,生猪生产的重要指标都出现了积极变化。首先,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首次止降回升。其次,规模养猪场生产恢复快。同时,生猪生产恢复面不断扩大。
后市猪价走势如何?杨振海说,生猪生产是供给的基础,生产持续恢复,意味着未来供给将得到增加。同时,今年以来猪肉进口也持续增加,前三季度进口增长43.6%,第四季度进口力度还在加大。此外,前段时间养大猪的养殖户增多,出栏4头大猪相当于原先5头猪的产肉量,即使出栏量不增加,客观上也会增加猪肉产量。
同时,杨振海还表示,第四季度各地通过进口、商业库存转储等方式增加冻猪肉储备,储备量较为充足。再加上6月份以来,屠宰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批发商库存较多,也会在消费旺季逐步增加市场投放量。此外,禽肉、牛羊肉等替代品生产都在增加,现在看市场总供给的预期较好,不支持猪价持续走高。
从供给看价格,进入11月以来,涨价预期在降温。据农业农村部对200个批发市场监测调度,全国猪肉价格连续4周回落,降幅超过20%。12月1日猪肉价格为每公斤41.48元,比11月1日价格高峰的每公斤52.40元下降10.92元,降幅达20.84%。
|
|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乔金亮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