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拟在东营河口区建设年屠宰6000万肉鸡产业链项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2/31 10:14:06 关注:337 评论: 我要投稿
|
|
12月30日,益生股份公布,公司于近日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种畜禽生产-种养加结合生态农林场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就公司拟在东营市河口区投资建设种畜禽生产-种养加结合生态农林场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项目设计目标产能为年产鸡肉及其产品20万吨,主要包括年更新84万套肉种鸡、60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饲料加工40万吨/年、年单班屠宰6000万只肉鸡及鸡肉深加工等,立足于打造肉鸡板块全产业链条生态循环项目;并建设4800头原种猪场项目,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厂、种养结合项目。
公司独资建设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成立独资公司;合作建设肉鸡一体化项目,成立合作公司。项目预算总投资11.92亿元,分两期实施。
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拟在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种畜禽生产-种养加结合生态农林 场项目,项目设计目标产能为年产鸡肉及其产品20万吨,主要包括年 更新84万套肉种鸡、60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饲料加工40万吨/年、年单班屠宰6000万只肉鸡及鸡肉深加工等,立足于打造肉鸡板块全产 业链条生态循环项目;并建设4800头原种猪场项目,配套建设有机肥 加工厂、种养结合项目。
2、乙方独资建设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成立独资公司;合作建 设肉鸡一体化项目,成立合作公司。项目预算总投资119242万元,分 两期实施。
第一期投资53742万元,其中种猪项目投资14889万元、新建(或 改造)6处种鸡场投资15409万元、收购2处商品鸡场改造成种鸡场投资 5522万元、孵化场投资10122万元,饲料厂投资7800万元。
第二期投资65500万元,商品鸡场投资40000万元、屠宰厂投资 8000万元、生物有机肥厂7500万元。
3、项目批复以后,先进行公司注册相关手续办理,第一期计划 2020年3月份完成规划设计,3-5月份开始进行场区改造,6月份上第 一批种鸡,后续每隔2个月上一批种鸡。种猪场与种鸡场同步进行。
孵化场于协议签订后即开始选地、设计规划、设备选型,12月份投产 使用,与种鸡生产计划衔接。饲料厂也于协议签订后即开始选地、设 计规划、设备选型,12月份投产使用,饲料厂未投产期间可进行外部代加工或租赁形式满足饲养需求。同期洽谈屠宰场项目合作事宜,适 时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期项目争取在2020年底完成商品肉鸡场的选址、设计工作, 2021年陆续开工建设。屠宰场的改造设计及投产计划可根据项目建设 情况统筹安排。
公司此次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建设种畜禽生产-种养加结合生态农林场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