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1期)》。据公告,该局组织抽检蛋及蛋制品4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信息显示,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经营的鸡蛋,被检出金刚烷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金刚烷胺是人用抗病毒药,移植兽用缺乏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实验数据,用于动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给动物疫病控制带来不良后果,而且影响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实施。依据《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2005年10月28日)起6个月后,不得再经营和使用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即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金刚烷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蛋及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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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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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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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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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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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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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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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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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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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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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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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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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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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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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黔财富实业有限公司(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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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北路2号C座一层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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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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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南环路10号院悦荟万科广场地上五层013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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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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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购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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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烷胺(µg/kg)║5.29║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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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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