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通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日本多家企业出现中国进口食品原料供应不足的情况。
根据日本《食品标签法》(2013年第70号)的规定,农林水产省决定强化对中国进口食品原料替代情况的标识的监管。具体要求为:
1.食品原材料来源标记为“中国”的,如果实际来源并非全部为中国,且产品已投入市场,则必须通过公司公告、网站发布等适当方式公开食品原料来源的信息。对于能够及时传达信息的,农林水产省将不会认定企业违规。如果因没有按要求标记而导致普通消费者受到欺骗的,农林水产省会将其视为恶意侵权行为并采取法律措施;
2.该通知发布后,食品企业必须如实在之后生产的产品标签上标明原料来源。如果原料不是全部来自中国,则必须明确标明原料来自其他国家/地区,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否则将视为恶意侵权行为。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aff.go.jp/j/press/syouan/kansa/attach/pdf/200303-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