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和区县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及屠宰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3/30 10:45:19 关注:338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报讯 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3月26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在主城各区建制镇(街道)城市连片建成区以及其他区县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
1月22日,我市下发紧急通知,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此次市政府发布专门文件,旨在以政府法规的形式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按照《指导意见》,主城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取缔,区县在今年内完成取缔。“现杀现卖”取缔后,活禽将在屠宰厂集中宰杀。生猪屠宰厂可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禽类屠宰车间,扩大产能。区县可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建设禽类集中屠宰厂。乡镇农贸市场设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杀区,满足市场供应。
集中屠宰后的禽类产品,将通过冷链物流送到商超、农贸市场等销售网点。市场倒逼这些经营主体按冷鲜禽销售要求进行改造,转型发展。同时,我市将加速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逐步完善活禽从屠宰到消费全程“无断链”禽肉冷链物流体系,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
|
|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吴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