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首个兽药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4/13 8:13:39 关注:409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已于2020年4月1日实施,作为我国首个兽药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标准取代了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一、标准出台背景意义
  近几年来兽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的报道越来越多,因兽药残留问题被国外通报的出口食品也屡见不鲜,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此前,我国对兽药残留的规定主要依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此次出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一次补充完善。
  二、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是怎样一个标准?有何特别之处?
  (一)规定兽药品种更全面
  与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残留豁免兽药品种增加66种,残留限量增加643项。标准中规定的267种(类)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动物性食品种类。
  (二)制定过程更科学严谨
  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动物性食品市场行情,开展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并接受世贸组织成员评议。
  (三)规定限量要求更严格新标准全面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实现与国际接轨。譬如,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药物阿莫西林在所有食品动物奶中最大残留限量为10μg/kg,而新标准规定,阿莫西林在所有食品动物奶中最大残留限量为4μg/kg。
  三、注意事项
  新标准已经实施,广大食品进口商应该怎么做?
  目前消费者对进口食品需求量越来越大,尤其是进口奶类、蜂蜜产品等更是十分畅销,首个兽药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在即,笔者对广大食品进口商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充分重视该首个兽药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梳理所进口动物性食品在该标准中规定的兽药类限量要求。
  二是将梳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所进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必要时进口商可自行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所进口动物性食品实施相关兽药类项目的检测予以验证。
文章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湖北利川:联合建议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24/4/22 8:13:37
新加坡拟制订《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2024/4/20 19:22:35
新加坡拟制订《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2024/4/20 17:22:35
保定市召开第二季度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2024/4/18 8:29:35
2024年安徽省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在六安召开2024/4/12 19:47:15
彬州市召开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024/4/12 11:46:2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