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期 总第2期)。通告显示:南昌县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南昌象湖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江苏卤味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泡翅。
(一)食品名称:多味泡翅;生产日期:2019-05-21;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企业收到检验报告后提出复检,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验,维持初检结论。经核查,南昌县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南昌象湖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00袋,已销售113袋,封存278袋,召回数量为零(9袋产品外包装破损,做损耗处理)。
(三)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多味泡翅278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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