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多措并举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5/7 14:12:05 关注:33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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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政府网消息】“猪粮安天下”。近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猪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生猪发展短板,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提高猪肉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为鼓励生猪产业发展,国务院各部委此前出台多项优惠政策: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意见》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同时抓住当前猪价居高不下的有利时机,支持鼓励生猪生产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
《意见》提出,推动生猪中小型养殖场建设是生猪发展补短板的重要措施,按照“扩能大场、提升中场、转型小场”的要求,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在经营管理、生产资料、养殖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中小规模养猪场提高防疫能力和生产水平,降低养殖风险,保障中小型养殖场能够养得起、养得活、稳收益,全面提高全市生猪养殖规模和水平。
在扩能大场方面,《意见》提出,对现有的种猪场、大型规模养猪企业在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增加产能,扩大生产;积极引进、帮助大型养猪企业落户襄阳,提高全市生猪生产能力。
在提升中场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加强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投入的中型养猪场,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保障健康养猪。对于受条件限制、防护能力弱的中型养猪场,与大型养猪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发展。
在转型小场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中小养殖场充分利用当前土地、环保、佥融、扶贫贷款等有利政策条件,投资建设年出栏1000至5000头的中小型标准化养猪场,与大型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签订代养或租赁合同,获得代养或租赁收益。一是股份制合作共同发展。鼓励村组干部、回乡能人牵头,吸纳当地有条件的农户加入,按股份筹集资金,组建股份制合作社。合作社与大型企业签订代养合同,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大型养猪企业采取“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技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方式负责养殖全程服务,合作社负责饲养管理,按约定时间、成活率等获得报酬。或者由合作社建场后直接租赁给大型企业,获取租金收益,并按股份分红。二是集体经济参与。村集体利用土地或闲散资金入股,参与合作社建设,按照股份获益;经济能力较强的村集体可直接投资建场,采取租赁方式获取租金;贫困村可利用扶贫产业资金入股,贫困户可筹集资金入股获得分红。三是独资建场。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经村委会同意,履行审批程序后,建场开展养殖。
同时,《意见》明确了生猪养殖场的办理流程,即养殖户申请、村委会开展基础工作、乡镇初步审查、县级职能部门联合踏勘、按协议建场开展养殖。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养,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度。
《意见》还提出,建立生猪养殖负面清单,明确禁养区、用地等要求。各地不得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在村庄附近建场的,应选取村庄的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处,并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养殖场必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对粪污实行资源化利用达到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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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亢进 来源:襄阳广播电视台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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