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最新通知:进口肉类、水产要填对“身份证号”,否则进不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6/29 9:20:46 关注:67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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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于进口肉类、水产品,海关发出如下通知:
重要通知:2020年6月24日海关“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口报关单更新部分监管方式下申报校验功能:
一、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若表体的产品资质里没有录入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是肉类/水产品,需录入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请确认后重新录入申报”。
二、系统对表体原产国和产品资质519证书编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进行校验,根据海关总署食品局提供的(肉类企业注册号/水产品企业注册号)进行比对,企业注册号和国家必须完全匹配成功,才能继续申报,否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的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编号及原产国(地区)信息不准确,请核对后重新申报”。
【解读】:
上述要求最早出现于6月21日,几天来在进口冻品圈引发热议。24日的通知补充了更具体的要求。为便于大家理解,优顶特研究院现解读如下:
1. 不是新的监管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境外输华肉类、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经过中国官方注册。这种注册资格,相当于进口肉类、水产品的身份证;身份证号就是境外工厂的注册号。所以从进口肉类、水产品监管要求来说,上述规定并非新的规定。
2. 水产制品要先确认。对于通知的第一条要求:进口肉类、冷冻水产品的境外工厂必须在华注册——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但某些水产制品的境外工厂、出口商和进口商,可能对该类产品的境外工厂是否需要在华注册并不清楚。对于此类产品,建议先咨询入境口岸海关,确认后再办理报关手续。
3. 贸易商作为发货人需要注意。对于上述第二条要求:如果发货人与境外工厂不同,则可能会出现原产国信息、境外注册工厂所在国信息不匹配的问题。
4. 工厂注册号要填准确。工厂注册号要与海关总署官方发布的注册号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写、空格、括号、圆点、短线等等),否则校验可能不通过。
5. 发货人一致性的问题。要注意卫生证书上的发货人、发票上的发货人二者的一致性。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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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作者|青枫、Linda、Joyce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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