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将进一步规范城区生猪、活禽屠宰交易行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6/30 14:30:37 关注:329 评论: 我要投稿
|
|
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生猪、活禽屠宰交易行为的通告》,切实贯彻执行全国和全市有关生猪屠宰、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告》要求,县城区范国内的生猪屠宰(含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龙田乡、高燕镇)、活禽屠宰(含葛城街道、复兴街道)要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从事生猪、活禽屠宰活动和占道经营生猪产品、活禽产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加工、运输、贮藏未经定点屠宰、未经检疫检验和未附有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的畜禽产品,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下一步,我县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生猪、活禽屠宰场点,并持续开展生猪、活禽屠宰交易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生猪、活禽屠宰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生猪、活禽屠宰交易专项整治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支持配合,积极举报非法从事生猪、活禽屠宰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对拒绝、阻碍、威胁、谩骂执法人员以及暴力阻挠和抗拒执法的行为,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023-59227471;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23-59223290。
|
|
文章来源: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