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区春园鲜肉店销售的土鸡不合格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7/1 9:36:00 关注:58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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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号)。通告显示:双流区春园鲜肉店销售的土鸡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0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双流区春园鲜肉店抽取了1批次土鸡(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0)。经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食品经营单位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双流区局于2020年6月2日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 警告;
2.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圆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土鸡时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没有向供货商索要票据和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双流区局责令其暂停销售;以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双流区局已于2020年5月13日组织复查验收,该单位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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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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