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期)。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号〕、《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6期)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共涉及我省6家食品经营企业。
其中,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201730058的野山舍臻笨鲜鸡蛋不合格,具体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省沈阳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华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舍臻笨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沈阳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经查,该公司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9830232的双枒子榛蘑核查处置情况(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网沈阳崇真枣恋商贸(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枣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宏福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枒子榛蘑,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沈阳市铁西区枣恋食品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经查,该商行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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