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规 破解生猪养殖用地困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8/17 11:01:23 关注:311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广西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系列政策创新,破解生猪养殖用地困境。
《通知》指出,为大力支持生猪养殖用地,允许多高层养殖,其辅助设施用地规模符合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即可;并将自用的畜禽粪污废弃物处置、运输车辆洗消烘站、病死畜禽(水产)无害化处理等设施用地纳入辅助设施用地范围。相比原来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定,《通知》提出,涉及少量零星、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落实补划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并结合广西实际,明确了少量零星分散的标准为:单个项目控制在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0%以内,确因生产需要,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后比例可适当增加,但单个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
广西自然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当前生猪养殖用地除了在确实难以避让的情况下少量零星分散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意大规模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外,任何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的土地都可以使用(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使用一般耕地的,也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破解生猪养殖用地困境。
|
|
文章作者:肖君 张雁 来源:农民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