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投资2亿元设立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8/26 9:15:12 关注:452 评论: 我要投稿
|
|
益生股份8月26日公布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拟在平定政府辖区建设:能繁母猪存栏3600头的母猪场1处,建设100头规模种公猪站1处,另设种猪销售内部中转站、外来车辆消毒中心和对外用售猪中转台等,项目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事务。公司名称: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8证券简称:益生股份公告编号:2020-069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08 月 17 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发布了《关于与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拟在平定政府辖区建设:能繁母猪存栏 3600 头的母猪场 1处,建设 100 头规模种公猪站 1 处,另设种猪销售内部中转站、外来车辆消毒中心和对外用售猪中转台等,项目投资总额约 20000 万元。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事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21MA0L8EG0X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123号平定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层206室。
5、法人代表:祝永华。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0年08月25日。
8、营业期限: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
畜禽养殖:猪的养殖、销售;饲料加工、销售;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复合微生物肥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有利于扩大公司种猪规模,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建设进展可能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条件的影响。项目将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公司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
文章来源: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