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江苏无锡、湖南常德也加入“禁活”大军 贵州某地直接设家禽、家畜禁养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8/27 10:04:59 关注:337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近日,江苏无锡、湖南常德均发文禁止活禽交易,南昌、崇阳等地也在加大活禽禁售监管力度。贵州某地则直接设立禁养区,上海也对活禽交易零容忍......
 8月20日,《无锡市永久关闭活禽交易补偿办法》正式发文,成为江苏省内首个对停止活禽交易的经营户明确补偿的城市;此外常德在9月1日即将正式实行冰鲜上市;南昌、崇阳等地也在加大活禽禁售监管力度。
  江苏无锡出台补贴政策,推动活禽禁售进程
  7月15日,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停止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工作方案》,明确全面禁止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冷鲜上市,并启动禽类交易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8月20日,《无锡市永久关闭活禽交易补偿办法》正式发文,对因永久停止活禽交易而损失的活禽经营户,给予每户5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补偿。无锡市成为江苏省内首个对停止活禽交易的经营户明确补偿的城市,对江苏当地加快推进禽类交易管理办法立法进程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
  据悉,在暂停活禽交易前,全市135家农贸市场里设有活禽交易的有110家。目前这些活禽交易已基本关闭。在停止活禽交易后,一些农贸市场主动转变原来家禽现挑活杀的供应方式,向冰鲜禽交易转型。如朝阳农贸市场,就于今年4月开售了冰鲜禽销售专区,日成交量上千吨。
 常德即将加入“禁活”大军,多地活禽市场“回头看”
  湖南常德: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传播蔓延,防止人畜交叉感染,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常德市人民政府决定, 自2020年9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关闭活禽交易及宰杀。全市农贸市场、超市、门店、宾馆、餐饮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一律关闭活禽交易宰杀, 实行“定点宰杀、集中检疫、统一配送”。
  江西南昌:7月21日起,南昌部分城区陆续推行白条禽上市,至8月21日,青山湖区试水白条禽上市“满月”。在当日记者探访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单位,发现所有的白条禽都挂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产品可溯源二维码”,市民可通过扫码溯源,查看白条禽安全与否。目前,白条禽仅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和西湖区推行,不久后南昌将全面推行。
  湖北崇阳:8月19日,崇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管理中心开展活禽交易宰杀、“白条肉”和海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猪肉、活禽经营户开展突击检查。逐一检查商贩是否持证经营、证件是否过期,严查肉类进货资质、进货票据以及台账等情况,同时督促经营者到指定的活禽交易宰杀点宰杀。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抓好活禽交易市场现场宰杀、“白条肉”及海鲜产品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崇阳县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和疫情防控取得的成效。
  贵阳南明区发布通告:辖区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为了打击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禽类交易、宰杀,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就禁止在南明区范围内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通告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南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禽产品经营者不得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活动,禽产品全部实施冷链配送、冷鲜销售。
  二、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轻则影响公众健康,污染环境,重则危机人身安全,请广大市民及经营者自觉鄙弃陋习,合法经营,严禁在南明区行政区域内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原已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整改并处理完毕。
  三、自本公告发布3日后,各辖区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将牵头组织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南明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区商务局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对南明区范围内未处理完毕的家禽家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逾期拒不整改且未处理完毕的,一律从重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屠宰厂(场)、屠宰摊点,不得为非法屠宰活禽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者仓储设备。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屠宰厂(场)的,由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予以取缔,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五、农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在其经营活动中应当禁止活禽入场交易。违反规定的,由南明区市场监督局对市场开办方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禽产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销售的禽产品应当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禽类屠宰厂(场)统一追溯标识;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禽产品。违反规定的,由南明区市场监督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经营者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人不得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禽产品加工销售,不得采购活禽进行饲养加工销售。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并留存相关凭证。违反规定的,由南明区市场监督局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对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生鲜禽产品加工销售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采购活禽进行饲养加工销售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八、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家畜家禽的,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或者宰杀经营行为的,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九、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广大市民有权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活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
  十一、对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浦东: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活禽交易
  近日,川沙城管中队会同镇区发办、川沙市场监督所等单位和部门,对市民投诉的妙境北路桥南一违法出售活禽的交易点联合整治。执法队员当场依法收缴了当事人活禽合计120只。查处的活禽将统一运送至奉贤区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整治行动前,执法队员向非法经营活禽的当事人劝导教育,发出整改通知,当事人口头应允,确迟迟不见行动。中队随即会同多部门部署整治行动,将违法违规售卖活禽全部收缴。此次整治行动可谓民心之举,给违法违规售卖活禽的摊贩敲响了警钟,有助于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
文章来源:鸡病专业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新加坡解除对丹麦霍尔拜克市禽类产品的进口限制2024/3/29 14:14:12
新加坡解除对丹麦霍尔拜克市禽类产品的进口限制2024/3/29 12:14:12
3月28日新加坡对美国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家禽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2024/3/29 10:13:17
新加坡暂停进口瑞典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禽类产品2024/3/29 10:12:36
3月28日新加坡对美国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家禽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2024/3/29 8:13:17
新加坡暂停进口瑞典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禽类产品2024/3/29 8:12:3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