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这里用冻猪肉冒充牛肉 5人制假售假获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9/17 14:18:02 关注:60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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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香精、红曲米等原料,冻猪肉摇身一变成了牛肉,流入市场。今天(9月16日),宝应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本次庭审全程网络直播,逾20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孙某按照被告人陈某教授的方法,使用陈某帮忙代购的冻猪肉、香精、红曲米等原料,由陈某现场指导,加工成熟肉制品,冒充牛肉销售。
孙某将制好的“牛肉”样品带到肉食摊位上,告诉摊主们虽然这些“牛肉”是猪肉做的,但是足以以假乱真,且价格便宜,是真牛肉价格的一半,利润空间大。经过孙某的一番推销,许多摊主动了心。
被告人孙某将上述制作的“假牛肉”分别销售给菜场摊贩被告人卢某、衡某、祁某等18人,累计销售额达人民币37.3万余元。
今年1月,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孙某处当场查获冻猪肉2吨左右,亚硝酸钠30余袋,假牛肉600公斤左右,制假现场令人触目惊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将冻猪肉加工成熟肉制品,并冒充牛肉进行销售,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陈某明知孙某要用假牛肉冒充真牛肉销售,仍然教授其生产方法,并为其代购冻猪肉等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卢某、衡某、祁某明知从孙某处购进的是假牛肉仍然冒充真牛肉销售给消费者,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最终,宝应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孙某、陈某、卢某、衡某、祁某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来源:扬州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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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扬州中级法院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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